第二十四章 不长记性(1/2)
匈奴的冒顿单于,雄才大略,是匈奴百年来难得一见的枭雄人物。
他杀父即位,又接着对周围的草原民族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干掉东胡,赶走月氏,随后又击败了楼兰,乌孙等二十余国,控制西域,兼并了娄烦,得到了河套地区。使得匈奴成为了北方最强大的游牧民族,控弦之士三十万,雄踞北方,威胁大汉。冒顿单于制造了一种响箭,他的箭射向哪里,手下的士兵就会攻击哪里。不照办的就死。他用这样的方法获得了军中无可匹敌的军心和威望。
半夜里,冒顿一个人喝着闷酒。别人都看到他表明的风光,却看不到他背后的酸楚。
当年他还是一个王子,并且被追杀,朝不保夕。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神秘的中年人有一天找到他,告诉他如果自己能够听他吩咐,就让自己当上匈奴的单于。处于绝境的自己答应了。
随后的事情就是自己在那人的建议和策略下,彗星般的崛起。他还帮助自己带兵打仗,不论多么凶狠的敌人,在他刀下走不了第二个回合。
后来冒顿想摆脱那个神秘人,设下圈套,毒酒和千人攻击的连环套,竟然都对付不了那一个人。最后被那人毒打了一顿,从此沦为他的奴隶。冒顿清楚,虽然自己表面上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实际上最多不过是个奴仆罢了。整个匈奴都是那个中年人的一张牌,而自己却悲哀的连对方的真正计划都搞不清。
直觉告诉他,现在并不是对付大汉的最好时机,但是为了他脖子上的那把刀不割破自己的喉咙,他不得不铤而走险。他派遣独狼带着两万人先去马邑看看,试试汉朝的深浅。不行的话再退回来。
冒顿的心思是缜密的,但是独狼却不这么想。
独狼叫什么已经没几个人记得住,草原上的人就是这样,没有书面文字记录,连名字这种个人的记号都很容易被遗忘。但相反的,你的绰号就会随着你不断的努力而提高名气,进而人人皆知。
独狼领兵经验很丰富,虽然他算不上是冒顿的心腹。独狼高傲,勇敢,残忍,最为难得的是,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都会迎难而上,不会退缩。每次冒顿发兵,都是独狼打头阵。
马邑外围,独狼擦拭着弯刀上的血迹。敌人的一触即溃让自己很吃惊。本来还以为是一场硬仗的,结果自己呆着骑兵们冲上去,对方抵抗几下就逃跑,死了不少人。马邑城墙不高,不难攻破,但是独狼的打算是先不要管这座城,他粮草不多,要先行的击败对方的主力军队,那些城池,自然的会开城投降。
韩王信府,大将王喜跪在地上,身上全是血迹,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己人的,反正绝对不是他的。韩王信对于王喜的惨败极为恼火。虽然都说匈奴厉害,但你也不能一触即溃啊。一万人死了四五千,回来的几乎是人人带伤,军心士气崩溃。
他拿着佩剑,心里就有股冲动,想抽出佩剑就把王喜给砍了。不过考虑到他是王黄的亲弟弟,王黄又是老臣,这样做未免太寒心。于是韩王信重重的踢了王喜一脚,大声吼道:“你还不给我滚远点,滚!”王喜飞也似的离开了王府。
韩王信气急败坏的在那里直跺脚,这时,张晓天站出来对他说:“大王,我已经有破敌的办法了,不过需要大王军队的全权指挥,也需要晋阳附近汉军的支持。”韩王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急吼吼的说:“好好,爱卿忠勇有佳,现在本王就将自己的兵符交给你,由你全权负责。
夜里,匈奴的营帐和马邑城遥遥相望,但是并没有汉军敢于去袭营。而此时的王黄府里,王黄王喜两兄弟正在喝酒庆祝。”大哥,按照你的吩咐,今天我故意输了一阵,怎么样,没看出破绽吧。“
王黄叹了口气说道:”你给自己来一剑就更完美了,现在大王已经有所怀疑,还把兵权交给了张晓天。“”嗨,那有什么,等匈奴来了,他还不迟早是个死人,嘿嘿,想他的那相好,啧啧,真是个尤物。我都忍不住现在就想去干一把。“”大事要紧,不要节外生枝。到时候还不是随便你怎么样。“油灯下两人的影子,如同鬼魅。
张晓天穿戴整齐,准备去与汉军主帅周勃见一见。正在这时,闵柔冲过来,紧紧的吻住了他,整个身体都挂在他身上。等两人分开,张晓天望着闵柔红扑扑的脸,关切的问道:“怎么了?我只去见汉军主帅,待会就回来的。”
“我现在好害怕,就是怕再也见不到你,外面的事情我都知道。”张晓天霸气的说道:“哼,能要我小命的人,现在还没生出来。”拍拍闵柔的背,轻声说道:“快去睡吧。”说完便走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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