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峰回路转 上(1/2)
到底下一步“TMN”该怎么发展呢?
暑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在最近的这段时间里,除了与外界的一些必要接触,比如和徐珠贤一家一起郊游外,林宇浩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在韩国的娱乐传媒业内能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上,可惜一直也没什么有建设性的结果。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堆不太好的消息传来。
首先是美国方面的,那边的公司和漫威接洽了一下,但是对方婉拒了自己收购漫画人物版权的事。在详细的调查了之后,美国方面的分析是漫威现在想待价而沽。因为之前他们已经把“X-MAN”的电影版权卖给了哥伦比亚影业,现在听说哥伦比亚影业已经计划1999年年中的时候开始拍摄这个系列的第一部,而且眼下SONY影业也正在和他们洽谈购买蜘蛛侠的电影版权,金额可能在600-700万美元左右,如果谈成的话公司的现金流就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所以漫威可能是希望等哥伦比亚的影片上映后,到时候看看影片的市场反映再说。效果好的话以后他们的漫画人物的版权可能会卖的更高,甚至可能会通过抵押版权来从银行获得贷款,自己进行独立的影片制作。
“这群贪婪的资本家,全TMD是混蛋”,林宇浩在听完这些分析后,心里忍不住的骂了漫威一番,却也是自动的遗忘了自己也正在慢慢成为他们中一员的这个事实。
骂归骂,问题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的。Sony的动作让林宇浩有了一些紧张感,毕竟未来如果真的让别人甚至是漫威自己尝到了这方面的甜头,那到时候自己再想参与进去就就将是难上加难。
“要不玩一次大的?”
想来想去,林宇浩还是觉得不能放弃现在就购买漫威的那些漫画人物版权的机会,不过既然漫威不愿意出售这些版权,那就尝试着直接收购漫威,不知道这种方式能不能行得通。
不得不说,林宇浩通过对新闻集团和维亚康姆扩展发展之路的学习,着实是获益匪浅,商业方面的眼界和胆识和以前相比已经是有了质的变化,胆子大了很多。
将自己的想法和美国的斯坦普,还有日本的米高都说了,希望也听听他们的想法。对于林宇浩的想法,斯坦普也是觉得可以一试,但是要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并购计划才行,因为在日本的米高手里目前掌握着林宇浩绝大部分的财产,总共也不过有4.7亿多一点美元的现金,还有一些公司的股票和不同产等等,这中间还要为将来“NGL电子”的成立,Ipod的生产宣传,还有韩国这边公司等等预留足够的使用资金,所以最终能够用于并购的资金总量也不会很多,这时候一个诚意十足、(钱)景明朗并且能让双方都接受的并购计划就显得非常的重要。
确定了并购的想法后,林宇浩他们3个人又一起计算和分析了资金的使用情况,最后确定了目前能调用的最大资金量大约为3.5亿美元。然后的事情就是要看怎么用这3.5亿美元,再加上一个有诱惑力的并购方案,来说服漫威的股东们同意这次并购了,而其中的方案,就要由美国“NC投资”总部的并购团队去设计了。
这会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即使是林宇浩这样商业“小白”,他也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并购是一件非常复杂和漫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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