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妈妈在哪(1/2)
记忆中,对老爸的描述用现在的一句歌词形容就是:他曾经是个王者。老爸买过东芝彩电与收音机,那时候东芝彩电可是三千五百大洋。他也有过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的快活日子。可惜呀,世界的人都是只看你的现在是落魄还是成功,而不会看你曾经是个啥。至于我母亲,在我的记忆中用一个词来形容,就只有马赛克的感觉,不知其人什么样了。
没错,虽然哥不是最可怜的孩子,但是后来的确就变成了单亲家庭的人,所以不记得老妈长啥样。只是零星记得一些片段,那就是她身边吃喝玩乐的朋友不少。她也是个爱打扮的人,记得家里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有很多。至于她是什么时候消失在我的世界里的,按照片段中的年龄和场景推估,应该是在我三岁之前吧!总之,自此之后,我的世界就进入到了逐渐黑暗的场景里。
那时候我大爷还是我大爷,只是后来他真的成了他大爷,那就彻底成你大爷了。还有句歌词唱的好,你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都是他舅都是木头。后来呢,我都不知道我大舅谁大舅跑哪里去了,都没有了都是木头了。我呢,也没有盗墓趣÷阁记里三叔那么牛逼的叔叔。只有一个四叔,瘦的跟个柴狗一样。天生就不是倒斗的人,所以他只能是四叔不是三叔。谁让他排行老四呢,若是排行老三,兴许未来盗墓趣÷阁记就是他写的呢,哈哈。我大姑排行老大,是大女儿。我大爷排老二,确实称得上老二,因为他办事确实很二蛋子。老爸是老三。可惜,他不能当我三叔,必须是老爸。所以他倒不了斗,只能曾经是个王者了。但是那个我大爷还是我大爷却一点没错。
喵的,继续回忆的片段。最开始黑河的天是嗷嗷的蓝,现在也蓝。最开始我住的那个平房我根本不记得那里的详细状况,嘻嘻。而在那里住的时候我被工厂地上散落的玻璃扎坏了脚这事是记得的。那时候我穿着拖鞋,看到地上亮晶晶的东西就被吸引着跑了过去。然后,刺啦——直接大脚趾就被玻璃碴子锋利的刃片割出了一个长长的口子。我一看,哎呀,鲜血直流,但是我并没觉得很疼。那一次的经历,就在我的大脚趾上留下了一个白色的疤痕。要不是这个疤,我还真不记得这件事了,嘻嘻。
其余的片段就实在是太零星破碎了,只是还有一个模糊的记忆,就是我被我妈妈推到墙上,脑袋重重地撞伤过一次。这事我问过我奶奶,奶奶说确实是有这事的。她告诉我,当时的场景是:我母亲和我父亲打架,我因为害怕就跑到了她的怀里,结果她让我滚,我不滚,她就一把推开我,我直接就头撞倒墙上了。我对这个记忆就是,感觉有这么个片段,但是就是模模糊糊的感觉。奶奶说我当时撞的不轻,都被送去医院了。估计也是因为那样,我的脑袋发生了轻微震荡吧,所以对那时候的记忆感觉太模糊,总是零星散碎的片段,像是卡住了一样一片一片的。
也不清楚父亲那个时候怎么的就有钱了,买了一堆家具与东芝电视还有收音机与录像机。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去河对岸闯荡过。潶河对岸,就是鹅螺丝的远东郊区城市:不拉为身私刻,简称不市。
那时候他还带回来过钢珠子弹的气压枪与六四式手枪。他后来告诉我说,那是防身用的。因为在鹅螺丝持枪是合法的。而防谁,呵呵。他说当时持枪不是为了防鹅螺丝人,而是为了防当时同样在对岸的大华人,不然很难回来。他每次也都是跟我说,在外国人眼里一个的大华人是龙,但是两个以上就是虫了。
想来也确实如此,首先大华本身就是一个超多民族地域。民族种类的多样性也会导致文化的不兼容性。文化信仰不统一就很难团结一致。而且关键是,先不说什么其他民族,咱们就说占据大华90%常规民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在大华大地上,自古以来就是不断地打天下与被外族抢占领土的这么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不断地从农耕时代的人慢慢的与游牧民族来回的串种而有了特殊的狼性,然后再从被奴役转变成对抗与征服其余民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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