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喜从何来?(1/2)
“曹子昂,状元郎,抛妻弃子美名扬。”
“骗得金来骗得银,做得高官好风光!”
琼林宴结束后,似只用了一夜的功夫,曹子昂的大名,就传遍了神京百万人口。
偌大一个都中长安,竟处处传扬着新科状元的“美名”。
而且,不止是文人间,更多的,是各坊市的百姓。
这让许多想要查探何人在传播消息的有心人,怎样也摸不着头脑。
因为不是一两个人在传,是整个神京的人都在传。
连街头巷尾的顽童们,都唱着童谣“歌颂”曹子昂。
大人们则传的更离谱,连曹子昂中状元前不甘于清贫,给高官衙内做***换取富贵之事都传的绘声绘色。
一时间,这位今科状元的名声成了臭狗屎……
人人喊打,唯恐沾上屎气。
也彻底绝了他东山再起的最后一丝可能。
如此局面,倒比他前些日子中状元后,更“风光”……
只是这种传播速度,让许多人骇然。
不过,这也摆脱了贾琮的嫌疑。
因为任谁都不会相信,这样的推波助澜力度,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能做到的。
只是新旧两党间彼此都盯的紧,谁也没发现对方动过手脚。
可除了他们能够有这样的力度外,谁还能做到这点?
因此只能将功劳,放在了那阙《赠杏花娘》的木兰词令上。
“国朝鼎立以来少有的佳作,可比唐宋名家!”
这是不少文坛大家读罢后,给出的评论。
更难得的是,谁都不会怀疑,此事是贾琮处心积虑谋划的……
因为杏花娘是曹子昂身边的人安排到贾琮身边,用来羞辱他的。
而点题,更是由曹子昂亲自所出。
尽管这阙词是木兰词令,写的却是“杏花”,与曹子昂的点题契合之极。
种种巧合说明,此桩事件完全是个巧合。
事实上,也确实就是巧合。
是曹子昂方面处心积虑下,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却也愈发衬出贾琮这阙词的惊艳!
自然,这种惊艳,绝不是曹子昂想要这样看到的。
此刻,他在目前落脚的福州会馆里,光绝交信就收了不下三十封。
其中有一封,竟然是他的同乡旧友,昨日将杏花娘请入杏花亭的赵伦所送。
本就心如死灰的曹子昂看到赵伦派人送来的信,当场吐出一口血来。
厚颜无耻,无过此人。
墙倒众人推。
他怕是有史以来,最惨的一届状元。
面色凄惨的曹子昂知道,眼下还不是最惨的时候。
因他之故,累得相府千金甚至宁次辅清誉受累,成为笑柄,才是真正的大患。
怕是用不了多久,御史就该上书弹劾他了吧?
却不知,是会废黜功名,还是会流外为官……
曹子昂发誓,只要给他留下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终有一日,要让陷害他的这些人,受尽折磨而死!!
“咚咚咚!”
一阵急促不耐的敲门声响起,曹子昂却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昨日之前,还处处巴结于他,他却不会多看一眼的伙计,今日已经敢给他使脸色了。
木然的道了声:“何事?”
门外传来回话:“曹状元,宁相府派人来给你传话,还不快开门?”
曹子昂闻言,身子一颤,瞳孔猛然收缩。
……
长安西城,居德坊。
贾府,梨香院。
快到中午方归家的薛蟠,一进内宅门儿,就大叫道:“好妹妹,快瞧瞧,哥哥给你带了什么来!”
“该死的孽障,你混叫什么?不知去哪里灌了野猫尿,不好好回你地方窝着去,撞客了不成,发什么疯?”
薛姨妈午睡还未醒,被吵醒后,气得隔着窗子骂道。
薛蟠也不在意,一边往里进一边嚷嚷道:“这几日妈和妹妹都不痛快,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吃酒?
到处寻些好东西,想淘来给妹妹。妹妹若是好了,妈必然也好。
寻了一宿,终于得了个好东西,保管妹妹喜欢!”
听他这般说,薛姨妈的起床气也散了大半,再见他青着的双眼,一脸疲倦,便当真以为他为了自己娘俩奔波,心里真真心疼不已,只剩下怜爱。
连里面房间也有了动静,就见一身着蜜合色比肩褂下一浅葱色绫裙的少女走出。
不见奢华,唯觉淡雅。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面若皎月,眼如水杏。
不是薛宝钗,又是谁人?
她看着薛蟠眸光闪闪间,隐有愧意,道:“我不过这几日不大舒服,当不得什么大事。哥哥又何必放在心上?”
薛蟠见连向来精明的妹妹都瞒过了,心里愈发得意,摇头晃脑道:“妹妹这是什么话?妹妹身子不大舒服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如今我就妈和妹妹两个至亲,哪一个都得好好的!”
这话倒也说的真心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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