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两人的友情(1/2)
格拉是个老实人,平常只做偷鸡摸狗的事。这是阿佛若斯对格拉的评价。为了使得菲丝分心,阿佛若斯特意制定了对于现在的魔王势力进行逐个打击的计划,不仅仅是加大真正计划的可行力度,更是让自己的好朋友格拉得到更多升迁奖励的机会,但是又害怕格拉遭遇到太强大的对手,于是就选择了实力最弱的林条辉进行暗杀。
现在想起来格拉真的是个蠢货,阿佛若斯是前七罪之首,当时在菲丝的领导下确实是过着不错的生活,然而这一切都因为格拉和那个男人阿道夫哈里而改变。
阿佛若斯陷入了回忆:
菲丝确实是个非常爱人民的王,然而当时她却不懂得民心所向,每次都只是做着一个国王应该做的事情,并没有对贵族打压,也没有增加苛捐杂税来欺压百姓。但是时代已经改变再也不是贵族应该掌权的日子,菲丝当时并没有醒悟这一点,阿佛若斯与她关于是否应该削弱贵族的事情大吵了一架。
只是因为菲丝太好说话,总是希望用和平的手段解决问题。
并不希望腾出手对付贵族,这是个致命的错误,菲丝实际上还是不适合去当一个王。
后来因为意见的分歧,阿佛若斯惹上了大贵族。事实是无情的,菲丝将他革了职。没了职位的阿佛若斯必须一个人养家糊口。可是那些大贵族们不打算让政敌活下来,当他回到家时,家中上下皆已死光,死状凄惨。
为什么菲丝完全没有过问这件事,阿佛若斯想不明白。
他也没有时间去想明白了,对方穷追不舍。
当他饥寒交迫,满身是伤地倒在了城外的魔动庄稼田时,他遇到了在那里偷吃玉米的格拉。
格拉很老实,看到自己偷东西被人发现了,亦没有对受重伤的阿佛若斯灭口。亦没有当作有看到阿佛若斯,只是偷偷将仅剩下来的玉米掰了一半留在原地,就跑了。
自己或许因为吃了东西才活下来了,自己是不是好意思再请求他带自己回家呢?阿佛若斯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可惜作为一个想要活命的老实人格拉拒绝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格拉慢慢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当晚城外的村子里来了一堆巡逻纠察队,封锁了通向山脉的庄稼田。灯火通明的,只有几个胆子非常大的小流氓才敢出去看看,作为一个老实人的格拉完全不敢出去。
这个时候格拉有点后悔,如果自己当时去救倒在地上的那个人的话,现在说不定那人已经走了。格拉以前是上次魔族内战的退役的军人,曾经在山脉顶部有一次奇遇,拥有相对于巡逻卫队不错的实力,但是若是对那些巡逻队出手那么自己的生活也将不太平,自己美丽的妻子,还有刚刚出生的孩子,这些都是他去偷庄稼才能维持生计的原因。怎么能够因为一个外人就放弃了自己的生活。
与此同时,阿佛若斯现在正在慌忙地向山脉内部跑去,在那里他遇到了奇迹。所谓的神迹是什么他倒是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来没有听过。可现在他切实地体会到了,那是一把插在山顶的枪,枪上朴实无华,只是包裹了一层浓浓的黑气,这把枪不知何时在山顶出现,可是下一刻,就从山顶消失,出现在这座山脉的别的地方。这把枪似乎拥有神一般的威力,枪上不断流出了大量的血水,只是被血水灌溉,植物成长的速度就大大加快。只是沐浴在血水中人的就好像是有如脱胎换骨。
仅当阿佛若斯利用血水治疗好了伤口,枪便瞬间出现在了他几百米开外的野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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