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警探(2/2)
布洛克看了看恢复正常的林玄,“你终于放弃那无聊的搞怪了?好的,我有时间。”
林玄看向戈登,戈登点了点头。
林玄上一次做的东坡肉让他们的记忆深刻。
警探的生活虽然谈不上多惬意,但是没有案子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忙碌。
在警局里一个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
三个人各自回家,说好晚上七点在林玄家碰头。
虽然林玄的住所并不大,但是接待两三个客人还是可以的。
外国人邀请吃饭,一般都是到家里吃,很少去餐厅之类的地方。
只有情侣之类才会去餐厅,享受烛光晚餐。
林玄买了一些鱼、猪肉,还有鸡肉等食材,准备回家做一些华夏的菜式,根据布洛克和戈登的表现,他们对这种东方口味并不排斥,甚至十分喜欢。
在哥谭,林玄根本吃不惯那些中餐馆,味道十分怪异。
以他的厨艺来说,佛跳墙都可以做出来,只是在食材和时间方面有些困难。自然经常自己做菜吃。
他将猪肉切成块状,还是做成红烧肉。
鱼做成苏系名菜松鼠鱼。
至于鸡肉,则放在锅里熬汤。
让这两个外国佬体验一下华夏的菜式。
“叮咚,叮咚!”
林玄走到门口打开房门,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张美艳的脸庞。
戈登从这张脸庞后向林玄打招呼,“嗨,杰克,这是我的女朋友——芭芭拉。”
林玄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欢迎,请进。”
芭芭拉手里递给林玄一瓶香槟,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她吸了吸鼻子,屋子里香味扑鼻,“哦,我的天呐,杰克,戈登说你是个厨艺高手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你们先在这里坐一会儿,布洛克应该很快就要到了,我去做菜。”
林玄对哥谭只有简单的了解,最为熟悉的自然是老爷布鲁斯韦恩。
对于芭芭拉这个名字,他陌生的很,不过并不妨碍他的友善。
很快,布洛克也赶了过来,他牵着一个圆圆的胖妹的手,虽然这个胖妹看起来很年轻的样子,林玄还是为布洛克的口味感到一阵惊异。
这胖妹简直相当于两个芭芭拉了。
牛人!
这顿饭自然是吃的宾主尽欢,来自华夏的美味让他们吃的很开心,而价值不菲味道不错的香槟更是让他们醉意醺然。
只不过,红烧肉和鸡汤芭芭拉和胖妹可以用餐叉和勺子对付,松鼠鱼这种菜肴对他们来说就属于地狱的难度了。
至于布洛克和戈登,他们俩在外出勤,早就学会了使用筷子。
相较于自顾自吃的布洛克,戈登和芭芭拉显得恩爱的多,戈登会将鱼刺剔除掉,把鲜嫩的鱼肉放在芭芭拉的碗里。
“谢谢你,杰克。说真的,华夏菜很美味,只是吃起来太麻烦了。”
芭芭拉离开之前向林玄说道。
林玄心想,我要是煮个佛跳墙,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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