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2)
‘唰’一刀斩过,一头野狼被分尸而断,血腥味引来了附近的其他野狼。
阿修手持[无名],静静的躲在一旁的阴影中,看着不断聚集的狼群,一个躬身,便冲进狼群当中。
或刺,或斩,不断的杀戮着逐渐被血腥味刺激的失去理智的狼群。
在迷失森林里普通野兽占领了七层左右的地盘,数量非常之大,只不过都是森林的外围地区,外围地区也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地方,而狼群又是其中数量比例最多的族群,因此森林外围,基本上每隔一段距离,就聚集着一小部分的普通狼穴。
而[最下位]怪物和[下位]怪物,基本都缩在森林的中心内部,所以外围是很难遇见它们的,相对来说更为安全,但是收益也相对更低。
而阿修因为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和培养,所以一般训练都是靠和野兽厮杀来学习来的战斗模式,但更多的是靠一种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和野性来战斗,从而培养出最具效率的杀戮。
对狼群一阵清场后,四周遍布着狼尸,阿修则毫无顾忌的躺在一片血泊中缓慢恢复体能,亦不在乎这聚拢的血腥味会吸引到别的野兽。
毕竟现在只是处于迷失森林的外围,并不用在乎会吸引来什么强力的兽种,而普通野兽再来多少,他亦能杀戮多少。
“啊啊,真是有够无聊的。”阿修大字型的躺在血泊中有些抱怨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到什么时候啊啊啊啊!”
从不远处飞来了一本书,没错,真的是一本会飞的书!
“哼,是吗,要知道从前要让我亲自指导的机会,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突然一阵清澈的女声传来,声音宛如真的泉水一般清澈,仅仅只是聆听到,便能感受都一股浓郁扑鼻的强烈自然的气息,就像魔法一般神奇,简直就是提神醒脑的利器,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是这本书发出的声音的话,谁都会认为发出这声音的女子该有多貌美。
阿伯特是一位精灵,据说阿修的老爹说是祖上传下来的宝贝,是他从老爹垫桌脚的那叠书里发现的,为了感谢阿修把它从长久的囚禁中解救出来,为了报答阿修,从而主动显现的书之精灵。
在已知可查证的书面记载中,精灵是一种独特的生命体,俗称第三生命体,以物质为载体,代表着实态,但其能力的本质是一种规则的显现,象征着虚态,在现有的资料中记载着常见的精灵为器之精灵,例如剑之精灵,枪之精灵等,还有元素精灵等更加稀少的种类。
器之精灵虽然归为常见精灵,但那也只是相对于精灵本就稀少的存在来说,对于族群庞大复杂的人类来讲,这可是相当于传说的等级,只有在传记中讨伐龙兽和魔兽的勇者才能佩戴的精灵。
而且器之精灵多能赋予使用者强大的实力亦或是增幅本就实力强大的人,比如传说中的英雄,[凰帝]所佩戴的拥有燃烧万物能力的炎之大剑精灵,菲利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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