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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骑士小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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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提一句什么是佣兵队伍,正如它的名字,这种队伍主要的收益并不是攻略迷宫,而是接受他人雇佣完成一些特殊任务,这种任务有很多,比如找东西,收材料,还有最多的就是想诸葛嗣这种找人组临时队的任务。相较于随随便便组成的队伍和有明确工作内容安排的队伍,这种佣兵队伍变通性更大,只要任务有钱赚又不犯法他们一般都会接下来,而且这些队伍都是有注册的,系统会在他们完成任务以后给予评价,按星级排序,最高五星,最低无星,所以这么说起来,这支五人队伍有四星的评价显然已经不错了。

夏洛特这个死抠门少女看到对方是四星以后,突然有点不高兴了,“喂喂喂!你说你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队伍啊!四星哎!雇佣他们很贵的吧!”

“我又不在乎钱。我只在乎我的任务。”诸葛嗣摆摆手,对于任务给的收入他根本不指望,他先只希望那个队伍是个靠谱的队伍,能帮他快速完成任务回收雷拓的第二块碎片,而且要说钱他现在还真不缺钱,前面那个S级任务完成的收入已经破二十万,要不是因为这个任务还有其他人接了奖励被分摊,诸葛嗣的收入还能提升五六万。

他是不在乎钱,但是财迷夏洛特在乎。

“咳。”就在夏洛特跟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炸着毛跟诸葛嗣理论勤俭节约的好处的时候,一声不太合时宜的咳嗽声打断了诸葛嗣和夏洛特的动作,两人同时转头,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五个中年大叔已经站在了他们身边。

“那个。。。。。。你们是?骑士小队?”诸葛嗣试探着问了一句。

对方点了点头,反问,“你们就是我们的雇主?”

诸葛嗣也用点头回答了对方,顺带手观察了一下。这五个人领头的男人眼角有明显疤痕,两鬓虽然已经斑白但是一身的肌肉块显然仍在壮年,身上穿着皮甲,只在要害部位有金属护甲,他没有携带明显的武器,但是诸葛嗣发现他身上有好几串用类似钓鱼线的细丝串起来的小十字架,不好估计他是什么职业;而第二个男人比领头的矮胖一些也看起来年轻一些,穿着厚重盔甲带着两把战锤的他估计应该是力量型近战;第三人则看上去比第一个人瘦很多,跟一根麻杆一样,但是诸葛嗣在他身上感受到了最大的压迫感,看他腰间挂着六把短刀,同样穿着皮甲,应该是一名敏捷性近战;第四人最特别的是他带着眼罩,眼罩大的遮住了鼻子以上的部分,上面画着奇怪的图案,像一只眼睛,而在它背后背着一把狙击枪,远程吗?最后一人则背着一个大背包,左手则带着一个金属手套,手套上有塑料管子连接到背后的背包里,罐子里面是绿色的液体。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支小队的队长,你可以叫我中校,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队员。”

一身十字架的大叔简短的介绍了自己的队伍,那个用锤子的,叫突击手;腰上挂着剑的,叫掷弹手;背着狙击枪的,叫狙击手;而最后那个背着背包的,叫医护兵。

“我叫杰克,敏捷刺客,这是我妹妹,月桂叶,同样敏捷刺客,这是橙还是敏捷型近战。最后这是路人甲,混吃等死的施法者。”

“谁是混吃等死的施法者啊!本小姐叫夏洛特!你这白痴!”

双方这就算是勉强认识了一下,接下来该谈雇用价钱了,这个诸葛嗣倒是痛快,“我只要我需要的,剩下的全是你们的,而且就算是我要的,我也会用过系统估价折换成混沌币支付。”

“这样我们岂不是占了大便宜?小伙子你不会做生意啊?”中校笑了,“我们只按行规要总收益的三分之一就成,不然你得亏死。”

诸葛嗣一愣,这年头还有有钱不赚的人?不过既然对方这样说了自己也就不客气了,“可以,线面来讨论任务细节吧。”

“我要去攻略第七、第十五、第十六这三个迷宫,当然不一定要全部攻略完成,但是至少要攻略完一个。”

中校想了想,“第七、第十五和第十六迷宫吗?好吧,这并不难,不过因为里面的怪物都是高法伤,我需要去准备一些抗魔药水,这部分钱你出,雇主杰克先生。”

“当然,还等什么呢?我们要尽快出发。我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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