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已有区别(1/2)
转眼便是下午,叶云将这些书看完,一边恢复灵魂消耗,一边整理脑海中的药材信息。
顾芯语三女看怪物般的看了眼叶云后,相视摇头,鄙视一笑,随后结伴出去了。
三人走后半个小时,叶云睁开了眼睛,眼里闪烁一丝无奈,她那个便宜老妈,说他那个大姨夫出院了,再次叫他去探望,他犹豫了下,答应了。
反正郭天明和黄华那边还没有消息,目前的他属于休闲状态,倒也有时间。
他大姨母幕琼,一家三口。
其女陆静,是他小时候的玩伴,那时,关系还不错。
只是小学毕业后,他们就再未谋面,如今应该成了大姑娘了,说不定已经找到了另一半。
大姨父陆建峰,在他的印象中,并不是很感冒,但看在姨母的面子上,他也不想计较这些,或者也算从新认识一下,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吧。
既然是探望,就不能空手而去。
他找到一个玉器店,买了两个色泽还不错,但却是普通玉材的玉镯子,一番还价后,花了两千块钱买下。
随后,他丝毫不吝啬的打上聚灵阵和三道防御阵在其内。
由于材质普通,他不打算再追加阵法,否则就要碎裂了。
经过他手的玉镯子,若长久佩戴,得已灵气洗礼,不敢说百病不侵,一般的伤风感冒,难以入侵。
在加上三道防御阵,可抵挡一次地级中期武者的一击,这两千块钱的货物,立即身价翻倍。
即使两三百万,怕是也有人疯狂争抢。
至于大姨父哪里,他听老妈说过,因早年工作受伤的原因,遗下后遗症。
对此,他结合刚才所掌握的药材信息,为其专门开了一副调养的方子。
调理搭档,在配上适当健身的话,不但能治标治本,更是能让其从回几分年轻时的状态。
此方子若传出,估计有钱无市了。
如此厚礼,可谓是大手趣÷阁,甚至说,已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
做好了这些准备,叶云也略感满意,沉吟了下,没有选择打车,而是进了高铁站。
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西北区,一个叫做百花小区的大门前。
他小学毕业后,他的姨父便入驻金陵,后期事业高攀,已经是公司的高管,数年前,便在这高档小区,买下一套近三百万的房子。
倒也有些能力,难怪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
看着小区内,一栋栋高楼大厦,他的眼里闪烁一丝复杂。
这里,他曾经来过几次。
那时的他,性格胆怯自闭,又想起尖酸刻薄,很是看不起他的大姨父,终究止步于此,没有勇气迈进这个大门。
。。。
七栋十一楼,装修精致清雅的四居室套房中。
陆静靠在沙发上,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电视。
她的相貌精致,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配上双眼皮,很是漂亮,在加上那高挺的双峰和修长的玉腿,对男人极具杀伤力。
这时,门铃响了,她赶紧将手里的零食塞进嘴里,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又用纸巾擦了下淡红的嘴唇。
这才穿着拖鞋,披着一头乌黑的发丝,来到门口,通过猫眼,看到一张帅气的脸颊,微微一愣。
而且,她隐约感觉有些熟悉,肯定见过,但是又想不起了,有些疑惑的开门,问道,“你是?”
她对叶云的记忆,还停留在小学时代。
而她老爸为了不让她沾上乡土之气,每次回农村,从来不带上她,在加上此时的叶云,五官精致匀称,和当初的小男孩,已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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