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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目的地是英王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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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医术。我记得四叔说过,在我爹还没有伤到心智的时候,曾经十分想学习医术,奈何天分不够,始终没能得到传授,这倒是成了他一直以来的遗憾。小逸也是,学阵法的天赋不是一般的好,但是医术却始终学不来。家里出了我一个大夫,都没从外面请过郎中,甚至刺史何大人都会请我帮何馨雨看病。

因此,怎么打人疼,怎么打人看着不留伤痕其实要命,打人打的触目惊心却不伤要害的事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便是小逸说的,我打人最有分寸,不该出人命的时候绝不出人命。

所以,一定要记住,不要惹学医的!!!

土匪头子已经彻底被打的没脾气了,手下们被揍的在地上捂着肚子或者裆疼的起不来,他本人连求饶都困难。到最后我的怒气差不多散了,力气也差不多用尽了,才放过了他。

“安乐,回来。”说话的是我爹,我看着他懵懂却略显怪异的眼神,不禁有些发抖,赶紧走回了我爹身边,在小逸旁边站着。

镖头一脸大写的同情看着一个个在地上打滚的倒霉孩子,终是不忍心,拿出十两银子给他们。“几位壮士,惹上了顺远镖局的大小姐算你们倒霉,这些算我们赔不是了,拿去买点药和好的东西补补吧,别再干这等缺德事了。幸好今天是大小姐,改日若是碰到东家出手,你们就不是受伤这么容易了。”

镖头不说话还好,说完话只不过是哀嚎求饶的土匪们哭了。

“老大你说劫谁不好怎么劫了顺远镖局。各位大人,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多谢各位大人有大量。我们以后一定好好做人,不做坏事了。”

这一哭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这一哭可堪涕泗横流,令误入歧途的青年人好好做人回头是岸。土匪们的眼泪令我的心中出现了一种奇异的感觉,这种感觉令我在逗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影响了整个帝国的……风格。

我感觉做人还是老实点好,别捅了篓子都不知道怎么补,惹了厚道人算你幸运,惹了凶神恶煞那就自认倒霉。老老实实做人,安安分分做事,未来必有成就。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后来我爹、四叔和无忧曾有幸听到我的这番话,无忧脸色一黑找个借口跑了,我爹和四叔则是愣了一下,相视无语。老半晌我爹才憋出来一句“想不到咱顺远镖局的厉害,偏偏想到这些,真不愧是我闺女。”

这些先不谈,本来在队伍里作为一个混吃等死拖油瓶存在的我一战成名,在众人眼里我的暴力指数比一向练武有天分的的安逸还有高处一截。对此我也只能是无语凝噎,老老实实跟在我爹身后每日和小逸斗嘴解闷。

又经过了几天日子,小毛贼没有,官府找茬的看到顺远镖局的路引讹钱的也都跑了,碰瓷的都被小逸的毒舌解决了,其他大大小小的繁琐事也都有镖头,虽然我一件事都没有上阵,但是光看着也的确有意思。出门的学问真不少,不看不知道,一看知渺小。

我莫名开始羡慕小逸,却不是为了他有我却没有的惊才绝艳的天分而是为了他能经常出门看看这一片精彩的山河,见识世上精彩纷呈的人和事。他有着我想要却得不到的自由,而我囿于安家大小姐的名头困于方寸之间不得出。

思及此,心中涌出一种不甘的情绪,还有一种冲天的豪气,凭什么女孩子就只能学琴棋书画诗书礼仪,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子当井底之蛙。靖宁王宋远宁、原西司辅政王我现在的四婶欧阳洛元、紫阳山掌门玉琛、隐世乔家掌门人乔影,这些人哪个不是女孩子,哪个没能在人才辈出的乱世留下不朽功名。我安乐虽不及她们,但活的不是传统大家闺秀也并非不行。

镖队不停的向着目的地辰京金陵进发,目力所及皆是九州帝国的山水丛林,曾经那些前辈用生命心血换来的天下太平。我突然间发现自己的心境似乎有些变化,安乐还是安乐,但不是雷州那个一人受委屈全家上阵找场子的家中一宝了。

后世史书曾寻找我能名扬天下的原因,在翻出了我的出身之后便下了结论,谁知竟被皇帝陛下一票否决。那时我带着大趣÷阁的银票满世界找乐子,吃着点心喝着美酒赏着明月,对着来找我寻求真相的史官们笑而不语。

在见识了我的战斗力之后,小逸再次燃起了学习医术的想法,然而他的天分真的是难以用语言形容,但凡他其他的天赋匀给医术一点点都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那是你磕了个包不是骨头。”

“哎,针别扎那,扎下去就半身不遂了。”

无语凝噎。“小逸啊,没有必要当个全能的人,总得给你姐我留条活路吧。”

“不行,姐姐会的我要会,你不会的我更得会。”

眼前一黑,整个人都不好了,这是什么弟弟啊。不过这还没完,下一句让我不知是感动好还是生气好。

“姐你那么傻,当弟弟的我得多费点心,省的你被拐了还以为对方是好人。不当个全能天才怎么能照顾好爹娘和姐姐,你说对不?”

抬手扶额,仰头望天。姐姐当到我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看着小逸和爹几乎完全一样的脸,无非就是年轻了很多,我突然冒出一个神奇的想法:娘那么呆萌的人,儿子却这么鬼,该不会真的是随我爹吧!

把脑袋伸出去瞅了一眼高头大马上英俊的帅老爹,觉得自己的想法靠谱。

时间帮我证明了我的结论,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硬生生的两个月没理我爹。

这一日,我刚刚睡醒,内心的激动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因为按照行程,再有两个时辰我们就能到九州帝国的都城,前身南明的帝都辰京金陵了。

从小长在雷州,对外面的情况不太熟悉,这样一对比就会发现有许多不同。雷州在南方的海边,建筑和金陵差别很大。金陵的建筑处处体现着南方水乡的艺术感,进城后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这里的人普遍白一些,不像雷州似的,只有有钱人家才能把自己弄的很白,这里随便一个女孩子都长的不差。最最重要的是书香气息。在雷州的时候我听爷爷和二伯说过,刺史大人何世君绝对是一个有才能的人,如果留在金陵绝对不会比左相沈致远大人差太多,就是这么一个人也用了不少心血才让雷州变成现在这样,崇尚读书,文武兼容。在我眼里,金陵读书的意识是深入骨子里的,街上的书馆,贩卖字画的摊子,专营文房四宝的铺子,小孩子念书的私塾,鳞次栉比,随处可见。

我虽然不太聪明,但是还是很喜欢读书的,有一个爱好就是去二伯巨大的书库寻摸孤本,二伯为了他的那些宝贝书甚至愿意亲自挑选合适的书给我看。二伯是家里读书最多的,爷爷说要是他愿意入朝为官根本没有问题,他挑选的自然品质有保证。正是如此,我虽然不聪明,也能应付鬼精鬼精的安逸和安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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