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最好不相见(1/2)
莫子歌的生日,正好是周五,苏薇早早约了大伙老地方聚一聚,她生怕工作狂曼阳不准时赴约,从下午就开始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提醒。
莫子歌是苏薇谈了八年的男朋友,是一个帅气而又不安分的男人,这八年来,他的风流债连起来可绕地球一圈。也没有个正经工作,是一个小乐队的主唱,收入时高时低。
曼阳和筱黛都不太待见他,也搞不懂温柔贤淑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苏薇为什么如此痴迷他。或许就因为苏薇的世界太安静,太规矩了,她才会被张扬的莫子歌吸引,他有着她不敢有的想法,做着她不敢做的事情。
曼阳是最后一个到的,他们说的老地方就是一家叫“如果”的酒吧,他们从大学时期就约在这儿厮混了。七年前的“如果”热闹喧嚣,如今的虽有些清冷,但相比较而言,舒适度是提升了。
“如果”对他们而言,是一个盛放青春的盒子,是一个回首过去的载体。
对曼阳而言,“如果”还是一个凶案现场。
因为麦瑶就是当年的塔塔,当年的塔塔是如果的吉他手。她曾和很多来酒吧的人一样,一样喜欢她,喜欢她清冷而又凉薄的眉眼,喜欢她生人勿近的姿态,她是如果的冰美人,是活招牌。
那时候,天真的她还八卦谁能将这座冰山融化,直到有一天,她看到她在程泽怀里泪眼婉转:“我是你的小麦瑶啊。”
四年过去了,多少个午夜梦回,曼阳都忘不了这句话,像刺青一样,纹在了心上。
老板娘白梦远远便看到了她,笑着过来打招呼:“哎呀,这不是曼阳吗?可真是好久不见!”
“梦姐,确实好久不见。”
“听说你现在是女强人,忙得不行,真是没想到,当年那个傻乎乎的小丫头摇身一变变成了女强人。”
筱黛闻声赶了过来:“那还不是拜你家麦瑶所赐。”
白梦叹了口气:“我还是习惯叫她塔塔,这孩子,哎,也都是冤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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