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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Chapter 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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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声赶来的夫子睨了一眼地上又多了几条裂纹的黄铜镜,抽抽嘴角,怏怏不乐道:“你这小子,果真晦气。”

夫子提着深蓝色的粗布袍迭步走到沈末面前,正欲弯腰去捡,却被沈末拉住。

只见沈末支着那两条瘦的跟柴火一般的长腿弯腰蹲下,拾起地上的破烂镜子,起身一脸歉意道:“一时手滑,冒犯了。”

说罢,将那铜镜归于原位,失魂落魄的晃出了茅草屋。

沈末并未走远,只是傻愣愣的站在院子里,抬头出神的瞧着傍晚空中翻动的云霞,满脑子都充斥着一个问题:一年之内重生两次,这都什么骚操作?

……

自打再次重生之后,沈末便好比从碧落坠入黄泉,原本的锦衣玉食,放肆笙歌于现在的他而言就好比一场浮生大梦,梦醒之后,过足了瘾,便也就那样儿了。

现今的沈末穷光蛋一个,夫子家中添了他这一双筷子之后,小日子过得更是拮据,因为沈末个子太高,穿衣极是费布料,又没什么闲钱置买新的,就只能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的打的一件衣服跟方格袈裟一样,寒掺的不行。这也得亏沈末素日里不去抛头露面,不然过路之人瞧见他这素白衣衫裙裾处花花绿绿的大布丁,兴许能笑抽筋。

至于饭食上,虽吃的竟是些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极其丰富的野菜,经常半月不见米面,但好歹管了温饱,沈末原本干柴一样的身板儿如今也渐渐有了人形。

两个月后,秋末冬初。

这一家三个男丁,沈末和夫子俩人素日里算一对儿半不邋遢,挣不了几个子的山野樵夫,还有一个只见钱进不见钱出的药罐子。天气是越来越冷,可翻出压箱底的银子,林林总总算起来还不够每人购置一套冬衣的钱。眼见深秋的寒风时不时的呼啸而过,刮掀着屋顶的茅草,一个不留神就能卷个干净。再不弄点儿御寒的玩意儿,怕是这个冬没过,三个人就冻成冰砬子了。

三人这日子过的就好似那沼泽里的猪,浑身黑臭恶人,挣扎几圈还不见得能露个头,沈末自知不能这样儿破罐子破摔,单靠他和夫子整日打柴换来的钱,连个舒坦日子都过不了,夫子身后挂着个病兄长,整日脱不开身,沈末就索性自己跑到城里找活干了。

这是沈末第一次穿着那身人见人笑,花见花败的大补丁白衫如此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瞧那位公子,生的可真俊!”

“果真如此,纵观整个京城,真未见过如此俊俏的公子。”

自打沈末一踏上这条长街,四下里的议论声就没断过,好再不是跟之前附在沈初身上时,那些“断袖”、“小崽子”之类的字眼,倒还能接受。

古代的行当分了两大类,一类是工匠,一类是体力活。前者大部分都得跟着师傅学个两三年才能有个出头的时候,像沈末这种急需来钱的,没戏。后者大部分都是些侍卫、小厮、脚夫之类的,都是些没特色的平庸行当,沈末好生纠结一番,最终决定了去天福居碰碰运气,瞧瞧能不能在那儿混个店小二当当。

毕竟之前借着沈初的身体整日在那儿吃喝,深谙老板的性子,这天福居的掌柜与那些市侩不同,生性平和,还是个举人出身,不乏高雅之气。

心中主意一定,沈末就屁颠屁颠儿的跑去天福居了,也不知算不算缘分,前脚刚迈过门槛,就撞上了提着一包桂花糕正欲出门的秦岚。

秦岚抬首恰对上沈末那双琉璃色的凤眼,心中咯噔一下,脑中浮现出凤凰寨剿匪时的场景。

沈初最后一眼看她的时候,眸子就是琉璃色的!

沈末看着眼前呆愣的秦岚,刚想脱口喊出她的名字,忽而想起自己现在换了身体,她定是认不得自己,便讪讪的闭嘴,朝秦岚一脸歉意的颔首,致歉之后便侧身径直朝大堂的柜台前的老板走去。

秦岚则是木然杵在门口,回头看了好一会儿,才离去。

天福居的老板和沈末这一来二去聊得火热,连连道一见沈末似见故人,沈末刚一提在他店里混当个小二的事儿,老板想都没想便应了下来,爽快的沈末有些受宠若惊。

这店小二的生涯一直持续到年关,素日里的生活见闻无非就是些鸡毛蒜皮,三尺墙六尺巷的事儿。

但要真的细数来,倒真有两件事儿值得一提。

这其一,便是秦岚。

三天两头的往天福居跑,每次回去都是揣着大包小包的桂花糕,跟仓鼠屯粮一样。

再说,整日这个分量,一个女孩儿家,吃的完吗?

这其二,便是这京城的评书人经常念叨的一个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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