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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兰锡城的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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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来了你!”魏莎轻推了小亚莫尔一下,现在的小雀斑和两个月比起来,也有了不小的变化。她现在已经不是品茶厅的侍者了,卡梅隆已经委托她全权负责这间品茶厅的事务,穿着上看起来也成熟了一些,手下管着十几个人,也变得比以前沉稳了许多。现在卡梅隆不在,也就只有在魏莎的面前,她才会又露出那唧唧喳喳小麻雀般的模样。

小亚莫尔趴在桌上,脑袋枕着自己的手背,喃喃地说道:“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他现在一定在帝都了吧……”

魏莎当然明白小亚莫尔的心意,或者说小亚莫尔的心意实在太直白明显了,基本上所有人都能看得明白,她觉得恐怕卡梅隆自己也是明白的。

“你这么喜欢他,他在的时候,你怎么不跟他说?”魏莎说。

“唔……”小亚莫尔听到这个问题似乎有些意外,然后看了看魏莎,说:“老板不会喜欢我的,他喜欢的是像你这样的女孩。”

“你怎么知道他就不会喜欢你?”

“我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

“眼神?”

“他看着你的眼神和看我的眼神是不一样的,看着你的,是炙热,看着我的,是温暖。”

“是这样么……”魏莎单手支颔开始回想。

柜台那边的侍者叫了亚莫尔两声,小亚莫尔便一下站了起来,恢复成了精明干练的女店长模样。

与魏莎隔了三长桌子远的卡座上,一个同样穿着兰锡综合学院制式法袍的金发青年已经喝掉了四杯奶茶,在看到小亚莫尔终于离开了后,深呼吸了两下,然后低声自我鼓励了几句,向魏莎走了过去。

金发青年走到了魏莎身前径直坐下,轻声唤道:“魏莎。”

魏莎抬头看他,问:“有事?”她知道这个人是谁,和她一样都是兰锡综合学院的平民契约生,不过这个金发青年可比之前的魏莎强多了,不仅不到20就已经达到7级中阶斗气等阶——这在平民生里已经算快的了,而且还有一个力量型血脉天赋——这在平民生里同样是十分少有。所以相比起来,金发青年绝对是平民契约生里的希望之星了。再加上这家伙长得还不错,又有一头飘逸金发,总能吸引不少平民女生为他着迷,不过他却一直保持一副酷酷的形象,对女生们的爱慕从来不加搭理。

“我看你总一个人坐在这里喝东西,好像有心事的样子?”金发青年的声音依旧是十分温柔,不过眼睛却不敢看她,有点腼腆的样子,如果让学院里那些女花痴看到,估计又要疯狂了。

“嗯?”魏莎两只手肘支着桌面,下巴放在交叠的手背上,望着面前的金发青年。不得不说,单论长相的话,这个金发青年确实可以甩卡梅隆那小肥仔十几条街,她以前刚进学院的时候,也很是偷偷地看过这个金发帅哥几眼,幻想着以后自己的王子、骑士,也应该是差不多长这样的。

但是时过境迁,此时看着这个金发青年,魏莎却有种滑稽的感觉,而在面对卡梅隆时,她的感觉则是弱势的,就像依偎在一棵大树旁的小草一样,她相信卡梅隆可以帮她解决一切问题,为她遮风挡雨,而且不会轻易将她抛弃。这种感觉,是她从未在其他贵族子弟身上感觉到的。

“你喜欢我?”魏莎懒得和他绕圈子,直接问道。刚刚金发青年坐在那边频繁打望的样子她早就注意到,这段日子在学院他也一直对她表示了十分强烈的关注,起的是什么心思已经再明显不过。

金发青年愕然地望着魏莎那张完美无暇的脸蛋,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直接,完全和他心里所幻想的桥段与对白不一样,于是过了十几秒才说:“啊!……嗯……那个……我觉得你很漂亮……以前就很喜欢……”

“你是想和我上床还是想娶我?”魏莎也不等他说完,直接又问。

“呃……”金发青年感觉自己有点错乱了,这还是那个一向温婉和善的魏莎吗?这语气,简直有点那些当惯了自由佣兵的女土匪的味道了。

金发青年确实从很早就在偷偷喜欢魏莎了,应该说,像魏莎这样长相身材的女孩,到哪里都很容易成为男生心中的理想伴侣。只不过那时班杰也在学院里,而魏莎是特诺卡家族的契约生又是人尽皆知的,他虽然心中喜欢,却也什么都不敢做。

后来听说了在品茶厅发生的事,班杰吃了鳖,据说还被直接拉到了治安署里去,被整得很惨,之后就没再去过学院了。而魏莎听说也将契约从特诺卡家族转到了那个霍格拉斯的胖子炼金师身上。当时魏莎只不过2级魔法等阶,那个胖子会将她的契约转到自己身上,看上的显然不可能是她的魔法潜力。不过那胖子虽然是豪门贵族出身,但毕竟人不在综合学院里,这一段据说还去了帝都,而霍格拉斯家族也不是兰锡城的本土家族,金发青年便动起了心思。

在他看来,如果是班杰的话,虽然人品很差,脑子也不怎么样,但好歹长得还算可以,在家世的对比下,他未必就有什么优势。但是卡梅隆那胖子,显然魏莎是不可能有什么好感的,他只要能看准机会出手,应该还很有把握的。对自己的样貌,他还是比较有自信的。

看着魏莎那长美得让人心悸的小脸就那么近在咫尺的摆在眼前,金发青年强忍住抱住她的脸狠亲一口的冲动,一脸诚恳地说道:“我当然是真心喜欢你的……”

魏莎仍旧没等他说完,直接打断道:“你往那看。”

金发青年顺着魏莎所指的方向看去,离这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着两个一看就不像学院学生的彪形大汉。此时两都人一脸冷漠地望着他,这表情看得他极不舒服。

“那是哪来的流氓,品茶厅的侍者也不管管么,随便什么人都放进来……”金发青年抱怨道。

魏莎说:“这两个人是托马斯的人,他们是来负责监视我的。你如果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想娶我的话,就得先过去把他们两个干掉,然后我们才能开始……”

金发青年怔怔地望着那俩大汉,心中却是震惊无比,他的消息虽然比不上豪门贵族灵通,但也知道托马斯兰锡城的治安副官、是老治安官马塔男爵的外甥、是兰锡城地下秩序的掌控者之一。

那两个彪形大汉虽然看着个头很大,十分凶狠的样子,但金发青年一眼就看出他们两人的斗气等阶都不超过3级,他不用武器都可以轻松地一对二干掉两人。但是,干掉他们容易,因此而惹上治安官,惹上兰锡城真正的地头蛇,这种后果却是他完全承担不起的。他可不是超阶甚至圣域强者,还没到能够以一己私力就对抗豪门家族的程度。

“我……我……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先走了……”金发青年看到那边两个彪形大汉在和他对视了一会后,已经起身向他走过来,急忙扔下这句话,离开卡座,从另一个方向离开了品茶厅。

一位彪形大汉紧随着金发青年追了出去,而另一人则在魏莎的卡座旁停住了脚步,微恭身问道:“魏莎小姐,那小子是在骚扰您么?”

“没事的,他已经知难而退了。”魏莎对那大汉笑着点头说道。

这俩大汉确实是托马斯的人,但却不是监视她的,而是负责保护她的,毕竟魏莎长得确实太漂亮了,而漂亮女人到哪都是很容易招惹事非的。

魏莎望着窗外正跟那追上去的大汉低着头说些什么的金发青年,心下微微叹了口气,曾几何时她也天真地以为,爱情只要两个人两情相悦就可以了,她喜欢的白马王子不一定要有贵族的出身,但一定有着英俊的容貌、强大的实力、对她绝对的忠诚和为了她可以不惜一切的勇气。不过现在她知道了,那样的人只存在于幻想中。

如果金发青年真的过去把那俩托马斯的人干掉了,自己会跟他走吗?——魏莎在心里问自己。

然后她发现她的回答是:不会!因为那样的话,他一定是疯子,而跟着一个实力还没达到巅峰的疯子一块跑,下场一定会很惨!

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很安逸。

坐在窗边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魏莎想起之前也曾和卡梅隆一块在这里看过雨,他记得卡梅隆说过,他很喜欢这样躲在房间里看外面下雨,最好是下大雨。可惜的是兰锡城下雨的次数太少了,下大雨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卡梅隆少爷什么时候会回来呢?——魏莎不由得也想起了和小亚莫尔一样的问题,不过她同时想起的还有那白馒头一样的**和一些羞人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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