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视角(2/2)
蜜蜂点点头,“冥府是有一本法典,
为两千年前五位恐龙大军主持编纂。
但那本法典是针对所有生灵的,里面的内容非常空泛,
基本就是‘在不为了满足生存需求的情况下,以享乐为目的,恶意残害其他生灵,生产出负面情绪者,需要接受审判。’
随着人类族群扩张,社会日新月异,人类本身对自然界的影响越来越大,七十亿人类产生的负面情绪越来越重,
法典就有些不再适用了。”
蜜蜂拿起酒杯,用嚼吸式口器,吸了一口杯中液体,淡淡道:“法典的问题待会儿再说,现在,我更想听听您的回答。”
“...”
骡子沉默了一会儿,轻点桌面的指尖清晰向同伴传递出‘快帮帮我’的意思。
李昂盯着同伴看了一阵,发现几人都还在思索,便开口道:“不如,你这么说...”
他平静地陈述起来,
骡子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深吸一口气,逐字逐句地复述起李昂的话语。
“抱歉,蜜蜂先生,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仍受限于自身知识结构、智力水平与过往经验,无法给出一个精准客观的结论,
只能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给出答复。”
骡子停顿一下,模仿李昂,用沉静语气缓缓道:“这一事件本身有无数种角度可供解析,
若从最朴素的杀人偿命的道德与法律原则来看,谋害并吃掉了同伴的四名探险队员,理应被判死刑。
对于冥府而言,尊重法律条文也是至关重要的,按照严格标准执行法律,降低人为因素,
能大幅度提高执行法律效率,降低时间与人力成本。”
蜜蜂男子没有表态,只是稍微调整了一下端坐姿势。
骡子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当然,这一判决过程太过简单粗暴,
何为法的基石?
由文明人类制定的法律,是以人类可能共存这一基础上的,
世间所有法律的根本目标,都在于促进和改善人类的共存状态,调节共存状态下相互之间关系的公正和平等,
若人可以共存的基础不存在——比如像案例中只有杀死对方才能生存,那么支撑法律存在的基石就荡然无存,法律本身就失去了意义。
案例中,五名受困者与世隔绝,迟迟等不到救援队伍,
在该场景下,他们实际处于‘没有法律的原始环境’,不受监管,享受不到法律这一社会契约带来的好处,其所作所为都出于生存这一人类本能,
同理,他们不应受到文明社会的事后审判。”
蜜蜂摇了摇头,“凯文律师,您的这两种观点似乎相互违背啊。”
“是这样没错。”
骡子学着李昂的样子点了点头,“同一事件从不同角度,能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尊重法律条文有错么?没有。
尊重以人类共存为基石的立法精神有错么?也没有。
但在复杂的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简单的对与错,或者说,简单粗暴评价对与错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是主动舍弃了理性思考这一人类最重要工具。”
骡子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法律的基础是公众认同,
在没有超凡能力的现实世界,维系人类社会关系与秩序的力量,并不是枪炮武器、银行存款、信息获取权限、知识水平、社会地位,
而是人与人之间的认同。
这是一种极度抽象的概念,有了公众认同,才有了钱币,才有了国家,才有了文明,甚至连任的身份都源于公众认同——
若众人承认,那乞丐便是国王,若众人否决,那国王也能瞬间变成乞丐。
在此次案件中,大多数民众都理解并同情四名探险队员的处境,舆论显示,超九成人支持探险队员无罪,或被判处象征性的惩罚。
站在法律必须彰显公众道德、指导道德的角度,这四人理应被判处无罪。”
蜜蜂闻言忍不住摇了摇头,“文明制定的法律,确实应该为绝大多数人民而服务,
但人民的意志体现,也就是舆论,对于执行法律而言并没有多大益处。
舆论建立在现有证据之上,是情绪化的,可以被人为引导,随时有可能发生改变,
前一天舆论山呼海啸要求释放嫌犯,
后一天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舆论又山呼海啸要求立即处决嫌犯。
假设调查过程中,能清晰找出所有证据、还原案情原貌,假设公众都能理性思考,深思熟虑,
那么按人民意志来审判,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有太多因素干扰,根本不可能做到完美还原案情原貌,
所以舆论直接干涉裁决并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让舆论推动法律的完善。”
“哦?”
李昂心中一动,瞬间发现了蜜蜂话语中的问题,
指导骡子问道:“就连冥府,也无法还原案情原貌么?我还以为,冥府会有某种道具,能够完美再现魂灵的一生。”
“你的思维很快。”
蜜蜂张开了嚼吸式口器,做出了“微笑”的表情,“冥府是有这种道具没错,
不过这就要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公众意志的范围是否该局限于人类。
这一点我们稍后再讨论,
你不放继续讲下去。”
“好的。”
骡子同样笑道:“若从为人不齿但实际存在的功利主义角度出发,法律希望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如条件不允许,则应保证大多数人的性命都能得到保护——四人行为无罪。
若从务实角度出发,此案中四名探险队员完全可以等到有人饿死再吃尸体,或者先吃自己的身体,如脚趾等不关键部位,
他们还有力气杀人,也就是说并未陷入到生死两难的绝境,不符合紧急避险法律的要求——四人行为有罪。
若从道德角度出发,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制定者、法律代行者自己也是人,在该困境下很可能做出与探险队员同样的选择——若自己都做不到,则不能苛求别人做到,四人无罪。
若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出发,严惩犯罪行为能够威慑潜在的犯罪者,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如有用心险恶者故意制造类似洞穴困境,放任行为有可能会导致更大规模的犯罪——四人行为有罪...”
“等等!”
蜜蜂出言打断了骡子的话语,他前倾身子,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凯文先生,围绕这一案件您可以例举出无数种观点,
但我更想听,您自己的意见。”
“我?”
李昂低头思索,想着如何发言,才能符合凯文律师这一人设。
良久,他才抬起头来,斟酌说道:“人类永远是有局限的,永远无法超脱自身、所处环境、时代等因素,来看待问题。
由于这种局限永恒存在,
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必定无法做到道德、公平、正义的完美平衡,
只能退而求其次,将一部分责任交付给其他人。
其外在表现,
就是一些法律人变得机械呆板,麻木冷漠——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学的多了,就会逐渐失去人性。
甚至,有些无良无知法律人会骄矜傲慢,自诩高级,脱离群众道德,
并以脱离群众道德为傲。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能力给出完美的判决。”
“这就是您在深入分析之后,给出的答案么?”
蜜蜂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那么,
如果我们能赋予您,超越人类的视角与能力呢?”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