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赶集(2/2)
再加上,此时米已经见了底,那就意味着他们的饭都成了问题,此时再烧菜,更是没有了一点可能。
白菜倒是还有一些,但那是整个冬天的储备,自然要吃的精细,所以田崇亮轻易不会打它们的主意。
他们更多的时候,则是和其他家庭一样,吃咸菜饼子。
不过田崇亮腌菜的手艺也是一流,在菜里放上提味儿用的生姜葱和蒜,再放一些集市常卖的散装酱油,再加上些盐巴,将菜浸在特意熬制的汤水中一月。
既脆生又好吃,每次田小花吃,都吃到嗓子难受。
而当然,饼子下面的水,也不会浪费,他们一人拿一个碗,将热水喝了个干净。
在冬天出门人都知道,实际上早晨吃什么干的,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喝些热汤水,那样会让人身体发暖。
吃完饭,田崇亮背上抄好的书,将田小花塞进棉袍就出发了。
而昨天那破了的棉袍,田崇亮早利用做饭的时间缝补好了,针脚细密,美观大方,一点都不影响出门。
至于这棉袍破了的原因,田崇亮坚持说是不小心挂的,但是只有田小花知道,要是挂不可能前后都有。
那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经历了翻滚。
在田小花的记忆里,那条路山坡很少,陡的更没有,那结果就只有一个了,那就是田崇亮遇到了野兽。
想到这里,田小花的心就没来由的很疼,就像有人在拉扯她的心,让她极其的难受。
“喵!”
田小花显然不是藏住话的人,一边出声一边以询问的眼光看向田崇亮。
“恩!”
田崇亮这次没隐瞒,而是点了点头。
他知道田小花机灵,但是没想到她这么机灵,一下就猜中了。
没错,他就是遇到了野兽——狼,好在只有三头,不然后果就是他也不敢想象。
不过,毕竟都过去了,还带回来些肉,不过显然以后就不用再去了,因为剩余的虎肉,显然已经落入了狼口。
虽然老虎作为森林顶级的存在,活着的时候雄霸一方,但是死了,就和任何的肉没有了区别,只能进到某种野兽的肚子,有可能是狼,也有可能是别的。
因为大雪天饥饿的野兽,不会任由那么肉放在那里。
当然,这些都是田崇亮经历的,他不会告诉小花,也不会告诉人任何人,他只知道,他们已经有了度过整个冬天的肉。
现在只要买了足够的米,那这个冬天,他们就已经基本拥有了温饱。
只有吃饱穿暖了,才可以干别的,毕竟空腹抄书,也不是很舒服。
说话间,几人就已经上了路,田崇亮背书带小花走在前面,小晚则迈着一双小短腿跟在后面。
实际上小晚也很少去集市的,今天去,她是由衷的高兴,一路上就像一只叽叽喳喳的小家雀,一个劲儿的说个不停。
田崇亮显然只把小晚当做孩子,并不参与她说的事情,多数时候只是笑,只有田小花不忍小晚唱独角戏,而和她一唱一和的“喵喵”叫。
一路上他们也遇到了一些人,其中就包括一直不待见他们的刘明,不过他只是闷着头,对田崇亮就好似不认识。而至于人参的事情,则因为还有时间,二者没有费心多掰扯。
时间推移,日头已慢慢升高,这里的天气很怪,晚上还下雪,如今竟没一丝牵挂的放晴。
几人迈着轻快的脚步,朝市集而去……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