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我教你接吻好不好(2/2)
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身体在发抖:“我很怕。”
“你不要杀人。”
“不要和我一样。”
他抬手,覆住了她的眼睛,手指扣动扳机。
“砰!”
时瑾的枪法很好,快,而且精准,十二岁之后,秦家便没有人能和他相较,但那一枪,偏了。
他没有杀那个男人,因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岁,本应该活在象牙塔里的年纪,却跟着他经了腥风血雨。
她没有怪他,只是经常做梦,睡着睡着便哭醒了,然后抱着他,一直瑟瑟发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认错。
“笙笙,你别怕。”
“我以后不会了。”
“我都听你,再也不犯错了。”
“你别哭好不好?”
“我不伤人,我再也不伤人了……”
她哭着喊他:“时瑾。”
“我在,我在。”
他跪在她双膝前,抬头看她。
她却什么都不说,流着泪,一遍一遍擦他的手,她说,有好多血……
没有血,他早就洗干净了。
从那之后,她经常出现幻觉,是抑郁症的中期症状。
时瑾不敢告诉她,他的手早就染过血了,那么多想闯进这栋小楼的人,除了她求情的那一个,剩下的全部都非死即伤。他甚至还会凭空怀疑,总觉得这个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们都杀光,像把她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疯狂又极端。
心理医生说,这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初期症状,若是不控制,以后会有情绪控制障碍,甚至会狂躁暴力。
医生给他开了很多药,他全部扔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烟瘾,抽最烈的烟,玩命似的抽。
“为什么抽烟?”
夜深人静,女孩沙哑的嗓音响在身后。
他回头,已经来不及熄灭指尖的烟,便也没有躲,一只手夹着烟,用另一只手抱她,她太瘦,腰特别细,一只手就能环住,说:“不为什么。”
她歪着头看他:“时瑾,我以前不喜欢别人抽烟的,不过,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那我以后只在你面前抽。”
她点头,仰着头看他抽烟。
十八岁的时瑾,五官已经长得很精致了,眉眼立体,漂亮得不像话,他的眼睛很黑,是毫无一点杂质的浓墨色,抽烟时,会微微眯起眼,烟雾缭绕朦胧了眼瞳,添了一些迷离,像只妖。
她问过时瑾,烟瘾是不是很重。
他摇头,说不是。
可她看见了烟灰缸里的烟头,满得很快。
那天她睡醒,时瑾不在身边,他在阁楼的窗前抽烟。
“味道好吗?”她走过去。
他摇头:“又苦又涩。”
“给我尝尝。”
她趴在他身上,去抢他的烟,他笑着躲开,抱着她哄:“笙笙,别碰,对身体不好。”
她仰着下巴:“那你为什么抽?”
“不是你说我抽烟好看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确实,又苦又涩,还很呛人。
她却不躲,乖乖张开嘴,与他亲吻纠缠,
“时瑾。”
“嗯。”
“戒了吧,我不喜欢烟味。”她怕他生病,烟抽多了不好。
“好。”
那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偏执成狂。
又如何呢,他愿意。
天上弦月正圆,人影成双。
姜九笙仰头,月光与时瑾一起映进眼底:“所以说,你是因为我才患了偏执症吗?”
时瑾摇头:“不完全是。”
她一知半解。
他摩挲着她的手,有些凉,握着揣进了衣摆里:“笙笙,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我八岁的时候秦行就选中了我。”
“记得。”
“因为我杀人不眨眼。”时瑾停顿了须臾,“我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只有八岁大,那个人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对着他开了两枪,差点取了他的命,那是我第一次失控,除了杀人,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惊讶住。
时瑾只是揉揉她的皱眉,语气平静得好似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下了病因。”
“你母亲不是意外去世吗?”她记得时瑾说过,她母亲带他出逃时出了意外,她当时只以为是偶然。
时瑾摇了摇头:“她是被秦行下令处死的。”本来不想告诉她的,秦家的水太脏,他不愿意她知晓太多。
“为什么?”她愤然。
“因为秦行不喜欢不听话的人。”时瑾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声音微凉,有些缥缈,“秦家是个吃人的地方,我母亲带我逃了很多次,她想把我送出去,因此惹怒了秦行。”
时瑾以前想过,若是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该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木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徐青舶曾问过他,为什么是姜九笙,为什么那么喜欢,他身边,不缺皮囊好的异性,也不乏有品性好的,怎么就别人都不可以,唯独是姜九笙。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居然冒汗了。
时瑾把她抱紧了些,继续说:“他们还想害你,不止秦明立和秦家的两位夫人,还有秦行,都在盯着小楼,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得带你离开秦家了。”
他说:“可是晚了一步。”
姜九笙眉宇狠狠一拧。
她记不起来,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事、念念不忘的人,她都忘了,可即便一点儿都回忆不起来,听他讲起时,还是会跟着泪流满面,会心疼,像尖锐的东西扎在心口,拔出来疼,不拔出来也疼。
“你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哭,吃东西也会吐。”时瑾说得很慢很慢,并没有掺杂情绪,只是牵着她的那只手,越收越紧,冷汗湿了掌心,“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不治病,你可能会死。”
姜九笙抬头,看他的眼,他低头,在她额头亲吻,眼里不喜不怒着。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里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忘了,可他都记得,八年,他一个人抱着过去,让所有伤口长成了伤疤。
“我给你请了一个心理医生。”时瑾抿了抿唇角,眼底有了浮影,“你的病刚有好转没多久,秦明立收买了那个医生。”
他没有告诉她,是因为她的仁慈,放走的那个男人认出了她的病例,才让秦明立有机可乘。
“然后我的病变得越来越糟?”
“嗯,有很严重的自杀倾向。”
那是她来秦家的第三个月了。
他给她请了心理医生,开始,是有好转了,已经能进食,状态好的时候,还会跟他说许久的话。
可不到半个月,她的症状又回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医生,被动了手脚了,她的所有资料他都藏得很紧,秦家人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唯一一次的纰漏,就是那个闯进小楼后,却活着出去的男人。
他差点杀了那个心理医生,只是,来不及了。
那天,天阴阴,他回来得晚,她跟往日不同,睡得特别早,他也叫不醒她,才发现地上的药瓶。
她吃了抗抑郁的药,整整一瓶。
“笙笙。”
“笙笙。”
“笙笙。”
“……”
她睁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白色天花板,还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抬头。
她看见了,他在哭。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流眼泪时的样子,依旧很好看,像橱窗里的人偶,精致,却没有一点鲜活。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乎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轮回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常年不见太阳,白得可以看见细微的血管。
时瑾握住她的手,瘦瘦小小的,似乎稍微用力都能折断,他用脸贴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眼角的眼泪滑入掌心:“笙笙,”他说,“没有轮回。”
怎么会呢?
她的心理医生告诉她,宇宙是一种轮回论。他还说,人死了会回到最初,从尘土到灵魂。
她在医院住了四天,然后让时瑾带她回了小楼。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女士守着她。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题外话------
这波回忆过后,再给你们发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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