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四十八章(1/2)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我回到了高三那年的春节除夕。
闹闹拎着满满一兜子烟花炮仗找上门来,我打小就害怕放炮,每年都是她在屋外点,我在屋里看。
二踢脚发出巨响,我看到她殷红的双唇,一张一合。
她在大笑,又好像在说什么。
四年来,我第一次看清她的脸,甚至连她脸上的毛孔,眼角的泪痣,每一帧都清晰到令我流泪。
我真的流泪了。
震天的炮声中,我只听清一句。
宅宅,谢谢。
我哭得枕头都湿了。
事儿先生的唇滚烫,落在我的眼角,“易歌,醒醒,别哭了,我在这里。”
我缓了好一会儿。
原来是梦。
床头的台灯已经被他打开,光线昏暗。
我脱口而出,“大半夜的,你怎么......”本想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卧室,又觉得这么问太没良心,临时改成“你怎么知道我做噩梦了。”
隔着一堵墙,他的听力真不一般。
“我本来睡得好好的。”事儿先生抽了几张纸巾给我,“还不是你,哭得稀里哗啦,把饼干吵醒了,它挠我的门,又把我吵醒了。”
我起身半靠在床头,接过纸巾,把眼泪鼻涕一股脑儿抹干净。
饼干在脚下转了几个圈,卧在我的拖鞋上。
事儿先生低声安慰我,“再睡一会儿吧,你这两天累坏了。”
我思索片刻,掀开被角,“你今天,可以陪我么?”
他犹豫了几秒,盯着我的眼睛,“你确定?”
“你别瞎想,我没别的意思。”我抿了抿唇,嘴巴干干的,“我一闭上眼睛就做噩梦,都连着惊醒好几次了。”
事儿先生轻轻笑了一声。
我被他盯得脸上发烫。
下一秒,他关掉了台灯,我听到被子的翻动声。
我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霍吉在《习惯的力量》里曾经提到,人,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
事儿先生只用了一天。
饼干随他,也只用了一天。
我始料未及。
诚然,一周以来,我睡得还算踏实。但事儿先生每晚自觉钻进我屋里这个事实,难免让我产生心理负担。
长此以往,擦枪走火是迟早的事。
饼干的生物钟更加准确,十点一到,它会准时卧在我的拖鞋上,无论如何都赶不走。
一大一小,成了我的心病。
我好像回到了住宿舍的年代。
唯一区别是,当年四人一间,现在两人一狗。
我试图跟他讲道理。
第一天,他说我“过河拆桥”。
第二天,他说我“上树拔梯”。
第三天,他说我“过桥抽板”。
第四天,他说我“得鱼忘荃”。
到了第五天,他连“恩将仇报”这种词都用上了,舒郎才尽。
我提醒他,“还有兔死狗烹和卸磨杀驴,你可以用一下。”
他眼神凉凉地,“不如我教你一句——请神容易送神难。”
我:“......”
他翻了个身,干脆背对着我。
睡前姿势克制且优雅,但晨起时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我一般会枕在他的胳膊上,有时一手搭在他的腰上,有时一脚摞在他的腿上。
要多亲密有多亲密。
据闹闹评价,我的睡相尚可。
有时我半夜迷迷糊糊醒来,事儿先生的睡相也没得挑。
其中奥秘不得而知。
习惯之可怕,不仅在于它对事儿先生的影响,也在于它对我的影响。
睡梦中,我听到了电话铃声。
第一反应,不是找手机,而是推向身边的人。
又推几把。
旁边的位置,是空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