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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跑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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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码头,夜幕低垂,江水荡漾,几名渔夫划着浆,准备去捕鱼。

“哒哒”的脚步声,“呼呼”的呼吸声,此人嘴唇干裂,肩膀流着血,方面加上两粒像颗豆子的小眼,正是崔胜元,他气喘吁吁的赶着去码头,准备乘舢板过江,崔胜元头一直回头看,神情肃穆,此时街上的路人都是从汉阳武昌过来的乘客,他们行色匆匆,是要去花楼街的通宵夜市吗?还是去龙王庙买水果?

被号称东方芝加哥果然不是浪得虚名的,在长江下游的上海还没有真正崛起时,这里已经是真正意义的中华第一城市。

他手按着枪伤,当江风吹起,深红色的伤口,隐隐做痛,如果现在有个女人,或一团鸦*片泥,他的伤可能没有这样疼。

他闭上眼,想到昨夜在青莲楼的狂欢,南方女子的娟秀温柔果然令他乐而忘返,

在刀口上舔血的男人对于女人的渴望比钱还重,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人生得意须尽欢。

在汉口,每三十间店面就有一家鸦*片馆,那些做苦力活的纤夫,得在岸上拉船,这种粗重的体力活儿若没有大烟的麻醉要如何撑下去。

崔胜元虽做的虽不是重复性的体力活儿,为了保持机警敏捷,他偶尔也会吸食大烟提神,如果深受重伤他也会用大烟麻痹自己。

崔胜元不时回头看有没有人跟踪,又再发现刚刚跟在后头带斗笠的男人,只见他跟在后面三十尺(十几米)之外,这男人衣服破烂,十几个补丁绝对是真正的乞丐穿的衣服,赤着脚,他暗忖,这人应该不是龙飞。

城里的乞丐,没有几千,也有上万,如果看到有乞丐在后边走路,就认为是有人在跟踪,这种逻辑思维,跟妄想症差不多。

“为了确保安全,还是得上去问问。”崔胜元考虑着,崔胜元不是粗心的人。他停下脚步,转身正要去盘问那戴斗笠的乞丐是什么情况。

这时才发现那头戴斗笠的乞丐正与两名缺手缺眼的乞丐搭上,缺手的乞丐手上还拿着一根打狗棒写着六个大字,

“这六个大字写着什么鬼?”崔胜元嘀咕道,这名跑江湖的前东北马贼当然不像电视剧的马贼一样会看书识字,仪表堂堂,说白了就是名大老粗。

看着三人叽里咕噜说个不停,崔胜元站在原地观察,这斗笠乞丐是想借两名乞儿来掩人耳目吗?

当时的汉口普遍流行一个大人叫花子带两名小叫花儿去店铺求乞,是三人一组的团体作业,如果不给钱,就赖在店里,逼对方给钱。

只是这三人好像不是很熟?

崔胜元站在不远处谨慎的观察他们仨,缓缓举起自动弓弩,如果一旦发现他是龙飞立刻往他身上射去,他踩着满是血的脚步走上前想要看是不是龙飞?

戴着斗笠的乞丐斜眼一瞥,崔胜元一拐一拐的正走过来,心里盘算着:“妈的,这杀手既然这么小心,反跟踪能力不错。”

戴斗笠的乞丐正是龙飞,看到两名乞儿拿着一条布条写着老二阿鸡竹子,立刻上前去。

此时的中国普遍识字率不高,但辛竹子知道龙飞识字,所以写下这几个字,只要被龙飞看到,一定会上来问个究竟。

龙飞斜眼望着准备走过来的崔胜元,不禁惊讶他的专业,这在这个时代是很难看见,想起鸦龙城寨的警卫个个粗心大意,连保安队长也一样。

“这家伙挺专业,不是肩膀还流血吗?”龙飞思索着。

想起今天下午,他心底还是没有谱,这些杀手咄咄逼人,他才从烧伤中醒过来,对面那枪手只用三流的垃圾枪械,就击毙医院所有的警卫,这是令人非常震惊的,就算sas顶级的狙击手也未必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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