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G.33 等你很久了,贤者大人(2/2)
“嘻,”八云紫笑道,“但是那里的人都是那么称呼你的啊,虽然你一直没有称王,后来还改了那里的社会制度,不过你到现在都是那些博丽信仰狂热者眼里的无冕之王。”
“啧啧啧,我真特么厉害。那么,如果没猜错,我大概又要被你送回那里咯?”
“是有个事要请你帮忙。”
“说说看。”
“我要你返回那个世界,重新毁掉那里人对于博丽的信仰。”
“哈?你认真的?”
“我很认真。”
“那你可得给我个足够说服力的理由。我现在之所以站在这里听你说话,是因为我不愿意自己以前对灵梦桑付出的那些全部白费,我不会同意她牺牲自己换我活命的做法,但就算用脚趾头想,我也不可能答应你去把我以前辛苦一生所得全部毁掉吧?”
“如果我威胁你呢?”
“对一个已死之人你怎么威胁?大不了俺自杀总可以吧?”
“自杀?你做得到么?”
“我还真做不到……不过,”莫茗指了指旁边案台上放着的蒸馏瓶,“如果用烈酒喝醉了的话也许就可以了。”
八云紫沉默。这个人类思维行事真的总好像天马行空一般让人防不胜防。
“那么,接下来的事你要保密。”
“和一个快死的人说这个。”莫茗笑。
“必须要保密,这不是你这个阶段的人类能够接触到的知识。”
“会掉值不成?好吧好吧,我保密好了么!”
“你通过时间比例堆叠所收集的信仰太过巨大,已经超过了灵梦甚至幻想乡本身所能承载的极限。继续这样下去的话,灵梦会成为真正的神。”
“就是幻想乡里传说中的龙神那样的?那不是挺好的么?”
八云紫摇了摇头。
“灵梦成神的那一瞬间,整个幻想乡就将覆灭,而名为博丽灵梦的这个存在也将消失。就好像人类不屑于蚂蚁的行为和生存一样,那一瞬间灵梦将获得新的思维方式。在那之后,小灵梦的记忆虽然会保存下来,但是价值观、道德观之类的全部都会颠覆,她将变成另外一个人。莫茗,这就等于你亲手杀死了你想要拯救的小灵梦。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首先我要确定下,灵梦桑以前是因为信仰不足而会死去,现在呢?就算现在信仰足够了,如果取消了那个世界的大量信仰,对灵梦会产生什么影响?”
“不会的,灵梦现在已是半神之躯,就算没有信仰,也不会再影响到她了。从量变到质变是只一瞬间就足以完成的事。”
八云紫说话的期间,莫茗一动不动的紧盯着对方的眼睛。
似乎在判断她的话中有几分真伪似的。
但最后,莫茗还是叹了一口气。
“听你这么一说,似乎是有点道理的样子。”
“所以就找我说的去做吧,你还能活着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照你说的,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时间比例是七十比一,也就是说,虽然那个世界上到处都有着我的雕像,但真正认识我的人已经死绝了啊!就算我现在突然出现在那里,大声喊‘我就是莫茗’恐怕也只会被当成疯子抓起来吧?”
“这个你放心,在我的引导下,还好好的活着一个你认识的人,她成功的完成了舍虫魔法,成为了那个世界上第一个不老的魔女。”
“啊……”莫茗的嘴巴张的像个形,“等等,弱弱的问下,那位‘她’指的该不会是我老婆吧?”
“你在那边没有娶妻生子,”八云紫摇了摇扇子,“是你以前收养的一大堆孩子的其中之一。”
“没结婚?就说嘛!我肯定是和灵梦桑有一腿!”
八云紫捂脸。她实在是不想再和莫茗纠缠这个问题了。
雄性怎么都喜欢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不清啊!
“说起来,贤者大人你是怎么找到我去的那个世界的?”
“你走之前以防万一我让你吃下了一颗丹药,发现不对时靠着那个追踪过去的。”
“啧啧,以前我们还真是互相算计啊。”
“嘛,那个丹药只能算一招闲棋,说起来还可以延年益寿啊。”
“噢噢?那个东西你还有么?”
“那是以前从永远亭拿的,对你没用,现在的你是已死之人。”
“我觉得我可以抢救一下。”
觉得和莫茗对话老是被被这货突破天际的脑洞所打断,八云紫决心无视槽点不再吐槽。
“那位名为‘琳达’的魔女,她终其一生都只在做一件事,就是研究可以真正把你复活的炼金法术——人体炼成。于是我给了她机会,许诺在下一次她施展魔法时帮她达成所愿。到时你只用配合她就足够了,身份方面不必多虑。文字首发。”
“我大概还能活多久?”
“不到一个月吧……”
“这么短时间想让我颠覆整个世界的信仰?开玩笑吧你?”
“尽力而为吧,”八云紫叹了口气,“万不得已我不想对撤销博丽结界上刻画的法阵,毕竟这是好不容易找到的收集信仰的方法。而我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去干涉别的世界,一旦我对别的世界出手了就可能会被强者盯上,继而幻想乡也会面临危险。”
“她下次施展复活仪式大概要多久时间?”
“上次是昨天过去的,据说要准备几个月。那位是个做事一板一眼很认真的人呢。”
“昨天说的几个月啊……以七十比一的比例,那不是现在随时都有可能吗?”
“所以需要你随时做好准备哦!”
“别啊!我想先把烈酒蒸馏出来啊!”
“那个世界到处都有烈酒哦!”
“咦,真的?”
“废话,你自己传播开的!”
“哦?没想到我也会这么爱好喝酒啊,难道是见不到最爱的灵梦桑所以借酒消愁?”
八云紫果断从隙间中伸出一巴掌把莫茗抽的趴在了地上。
这家伙简直没完没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