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飞来横祸(1/2)
那老妪力气出奇的好,骂的声音嘶哑也不嫌累。金鳞却在一旁摊倒,兀自捂着手臂生疼,他现在好不后悔自己良心发现送给她两个白馍馍吃,这下好了,她吃完更有力气,骂的也越发大声,越发难听。
夜已经深了,金鳞就靠着墙壁,眼前是个血肉模糊的疯婆子叫骂不休,现在,他睁着铜陵大的眼睛,怎么也不肯将歇。
一来是老妪吵的他睡不着觉,二来的的确确手臂上太疼,让他直吸凉气。或许是老妪终于骂的有些累了,又或是金鳞习惯了,他开始从方才的烦闷里解脱出来,竖起耳朵静静的听着。
依稀之间,他从老欧含糊不清口中听到了什么流云老狗,天山童姥,琅嬛福地之类的字样,又过不了多久,老欧隐隐哭泣,说是什么穷尽一生凄苦,只为练成吞金宝鉴报仇雪恨云云之类。
当然,金鳞哪里晓得吞金宝鉴这是个什么玩样儿,比起来,他更关心自己被困在这小屋子里还要困多久,自打入神霄宫以来,他哪一天不是数着指头过日子。
末了,到了三更时分,天气转寒,金鳞也渐渐有了困意,忽然,屋子里传出一片歌声,曲调婉转缠绵,词深意达处更有百转千回的怨恨,道:
铃儿咽,百花调。
人影消瘦鬓如霜。
身情苦,一生苦。
多情只为无情苦。
芳心妒,难回顾。
悔不及,难相处。
佳人痴心因君误。
剑倾天涯,人已远,殊不知,桃花三月流经万千户。
……
老妪就时呢喃唱着,动情之时,竟有啜泣呢喃之声传来,金鳞尚不知情为何物,他只是可怜这疯婆子到底是何方人物,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念头,一个人到底关多久才能洗清她身上的罪过。难道,这普天之下的精钢铁链就是为了关住一个疯子?
依照他现在看来,这正道第一的神霄宫,不免徒有虚名,干的也是苟且之事。
老妪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不明白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此刻,她仿佛痴了顿时又哭又笑,笑时宛如三月天多情的女子,哭时又比九幽阎罗殿下无头厉鬼。
金鳞彻底烦了,他顶着一双黑眼袋走出屋子,迎面吹拂秋风萧索,当即,心寒无比,忍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往后几天,他也四下打听过竹林里小黑屋关的那个疯婆子是谁,但是,没想到口径如此同一,就说是个疯婆子,夜里鬼叫起来让人头皮发麻,再多的也就没有了。无奈,小金爷只好作罢,毕竟,他总不能跑到无极殿上去质问那些长老首座那个疯子是谁吧?
估计,以他现在的名声,不出方圆十里地,就得让神霄宫弟子给灭口喽。好歹,各殿各脉皆放出风去,谁能揍金鳞一顿,赏银一百两。
金鳞很纳闷,他这个大旗国的探花郎只值一百两?好说当初在都城里找人给长乐公主内衣上写字,还给三百两呢?想起长乐那个女子,金鳞又是忍不住要给自己抽一巴掌,真是手欠人贱好好一个探花不做,非要学柳七先生寻花问柳,结果花没寻到反而惹了一身骚。
再说那林中小屋里的老妪,换了金鳞送饭,算得苦尽甘来,每每有干净的白馒头吃,她也越发起劲了,金鳞白天为她一顿饭要赶几十里的山路,到了晚上鬼哭狼嚎简直夜不能寐。短短几天下来,原本消瘦的身形就又缩了一大圈。
他现在可以断定,如此下去,不用神霄宫那帮道士动手,自己也能被活活折磨死。不行,你家金爷爷鸿鹄之志未完,决不能埋骨青山绿水之间。于是乎,他想到了一个极损阴德的办法。疯婆子吃的饱了,才有力气骂。小爷不给你吃饭,不就完了吗?
从那一刻起,小金爷白天也不出门了,就活着隔夜的冷馒头,坐在老妪对面沾着白水啃,一开始,老妪真的算是骨头硬朗,顶风作案跟小金爷死磕到底,兀自骂个不停。什么臭小子,要饿死本座,本座做个厉鬼也不放过你。
再到后来,小金爷饿了她三顿,可怜老妪话说太多,一张薄唇都起了死皮,也知道嫌命不够长了,绿眼睛幽幽的盯着金鳞手里的白馒头,这才算消停了不少。
金鳞也马马虎虎的打盹了一次回笼觉,这吃饱喝足的久违感觉,比起那一日高中探花的惊喜简直有过之无不及。但是,小金爷还不打算给她饭吃,这一手是当年在临安跟一塞北行脚货商学来的办法。
那货商本是胡人,先祖是个有名的猎户,只因,后辈无人继承这门手艺,才到山下做了生意。可是,做人不能忘本,其中有个叫熬鹰的本事多少传到他的手里,商人手里有只海东青,传闻中大鹏展翅冲天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说的就是这种鸟。这鸟儿珍贵,却也极其凶猛,长年生活在雪山绝顶之间,以捕食山羚,牦牛为生,听说发起怒来,就连猞猁,云豹之类也要死在它手里,堪称雪山之王无疑。
人捕不得,纵然捉到了也因为其性子太烈,往往撞的头破血流而死,所以,胡人猎户传下了一个办法,就是拿个眼罩蒙着鹰的眼睛,再就是不给进食,饿他个三天三夜。当然,并不是说饿着了就算可以了。要它屈服,等那份王者气磨掉了,开口讨饶了,这才可以喂给它水肉吃。
如今,老妪就同那只胡人手里的海东青。金鳞也耐起性子磨她,说起来,磨一个人的性子且不容易,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老妪先前几天还能硬挺着,跟金鳞面对面坐着,大眼瞪小眼的熬命。可是再过五六天,那就是真不行了,小东西每天掏出偌大的白面馍馍啃的起劲儿,就是一点也不分给她,老妪气的浑身发抖,大骂臭小子比先前的小道士更坏,要活活饿死本座!可惜,任她百般辱骂,各种激将,小金爷就是雷打不动的吃馍馍就白水,而且吧唧嘴的声音那叫一个香呵!
人呀,一旦饿急眼了,什么道德廉耻就变得一文不值了。以前夫子教学的时候,就讲过易子而食的故事,说是饥荒岁月里,老百姓为了生存,跟别人换着亲生儿子吃。当初的金鳞笑笑以为那就是锅里的一块肉,现在看来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像老妪这样饿急眼的人,放出来就是一条野狗,或者她会比野狗还要凶残。
终于一天清晨,金鳞早已等的将近耐心耗尽,当他席地而坐,掏出白馍馍吃的时候,那老妪快要出气多,近气少了,一双黢黑的双眼望着金鳞手里的白面膜,舌头还兀自的上下翻动着,喘着粗气,呢喃道:
“吃……吃的……我……我饿……”
金鳞彻底松了一口大气,看来这只“鹰”他是熬成功了,只见,小崽子颇像凯旋进城的将军,一只手将白面馍馍举的好高,以为是挂了王字的帅旗。来到老妪面前,蹲下身,笑颜如花的看着她,道:
“只要你不骂,不打扰我休息,别说白面馍馍有的吃,就是想要喝酒吃肉,老子也给你办喽!”
他这是典型的打一棒子给一甜枣,想当初,老杨头就是这么干的,而且,效果还是出奇的好,这不是自己就上套了嘛!现在,他也要如法炮制,给老妪演上一出儿。
果然,老婆子一听酒肉二字,那身子也仿佛有劲了,空洞的眼眸里甩着晶亮,仿佛饿急眼了的老狼,三两口的就把手里的馍馍吃了干净,盯着金鳞看。
金鳞只感觉浑身上下鸡皮疙瘩起了一地,暗道:这老妖婆该不是恶昏头了,想要吃我吧?
谁知,老妪并不要好人肉这一口,就算是他这样的细皮嫩肉,半宿,她这才慢慢道:
“下一次带酒带肉来,本座重重有赏!”
金鳞“哼”的一声嗤笑,嘲笑她贼心不死,还重重有赏,你丫的现在就是个等死的囚犯,就连一口汤水,一口剩饭也是小爷赶了十几里山路给你送的,哪天小爷要是不高兴了,少跑个百八十里,你老可就饿死了,当真是大言不惭!
老欧并不理他,而是自顾盘膝坐地,两只手平放在膝盖上,枯槁的指头捏成兰花状,口中一吐一吸,瞬时一阵微风袭来,吹起她额前白发,露出一张苍白干瘦的骇人嘴脸来。
金鳞吃惊,他并非是被老妪那副形同骷髅的面貌吓到,而是,在那么一瞬间,他隐隐从这个老婆子身上看出了一个人长期手掌大权下的那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小金爷不敢匡他,这一点算是随了姬天瑶,说是一就是一,绝对不给你变出个二来,在临安混迹的这些年,欺男霸女的事情是常有的,但是,小金爷就一个好,欠人家钱说出去没有不还的,欠姑娘情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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