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和弟弟分析了一下我们家目前的资金状况,我们俩都心安了,起码现在吃穿不愁了。于是,我们俩继续补充一些精神营养——学习。
对着什么加速度,向心力之类的,我简直就要头大。每天面对那个精神抖擞的小老头物理老师,我就恨不得跪在他脚下,想他求放过,像爱因斯坦,牛顿这类人根本不是我这种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的神人。所以,我又开始了创作小说的大业。咳咳咳,不过还是偷偷的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
但是,这次写什么好呀,《盗墓笔记》、《鬼吹灯》之类的小说即将在全国掀起一阵风潮,我要不要搭下车,好歹也是详细膜拜过人家的大作,还投了不少票呢,但是,这好歹是人家的构思,我还是算了,再说,手上也没有资料可以查啊。不如写一部搞笑的全民修仙小说,女主就设为从地球身穿到这个位面,从而俘虏自己白马王子的小说。男一就设为坏坏的痞子类型,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好了,设置了大概情节,我就开始了奋笔挥毫的日子。
就在我优哉游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的时候,一阵惊雷炸了下来。“哎,你知不知道,我听我邻班的闺蜜的好朋友的同学说季墨渊有个未婚妻!”另一个人听了,笑了,“我还知道他未婚妻要转来咱学校念书了。”
于是乎,大家翘首以盼,格外期待传说中的校草夫人,大家都在猜测什么样的女生才配得上季墨渊那样完美的男神。不是我瞎说,你随便在校园里拉过一个人,如果是女生,她会说,我家渊渊是多么的帅,多么的体贴女生,学习是多么的优秀,超第二名40来分都是小意思,如果是一个男生,他会说,季墨渊篮球打得多么好,多够义气,从来不摆高架子等等之类的。我估摸着以他的魅力,食堂的阿姨给他打饭,也会多给他夹几块肉。
盼望着,盼望着,春天的脚步近了,哦,说顺口了,那个被称作最幸福的女生,终于不负大家期望,在这一周五来了。据说,她来的那天早上,食堂的饭都只卖了一半,因为大家都去等那个传说中的未婚妻的到来,就随便买了点儿面包顶了顶肚子。
中午放了学,冉乐的内线就回复了。那个女生叫连馨雅,来的那天穿了个白色的到膝盖的毛呢,下面穿了个小靴子,长得一副林黛玉我见犹怜的模样,也不知道是真生病了,偶尔还会咳嗽几声,说话还轻声轻语,给人一种轻轻一碰就会碎的错觉。但是,真的可以说,气质那叫一个好,不愧是大家庭出身的,教养就是好。知道刘亦菲那版的天龙八部的神仙姐姐吗?她就是娇弱版的神仙姐姐。几次下课,几波人打着关心认识新同学的旗号,在她身边问东问西,她都没恼,一直很有礼貌的给你说话,一举一动都让人看着舒服。打破了别人认为有钱人家的孩子盛气凌人的观点。
就在我和冉乐她们一起去食堂的时候,碰到了季墨渊,但不是偶然,而是季墨渊刻意的。
“林薇薇,拜托你个事,以后能和馨雅一起吃午饭还有晚饭吗?我们班毕竟是高三班,女生吃饭都跟战斗似的,馨雅胃不好,我不是太放心。”
“我!?”我提高了一下声音,真想摸一下季墨渊的脑袋,他是不是发烧了,胃不好,可以在外面租套房子,请阿姨专门做饭给她吃,何必要来挤大锅饭?
见我表情不太对,季墨渊把我拉到一边,给我解释。在他给我说话的期间,我阴显感到身上一冷,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原来是因为连馨雅在b市发生了点事,不想在那呆了,才过来找他呢。我了然的点了下头,有你这样的未婚夫,连馨雅这样的小白兔绝对生存艰难,指不定哪个嫉妒的女生是什么阴招呢。
“行,反正我无所谓。走了。”
“那拜托了,以后有时间请你们吃饭。”得了吧,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在你那一亩三分地呆着吧,别来祸害我,我就阿弥托福谢天谢地了。
“你是连馨雅吧,我叫林薇薇,这是我室友张冉乐,林月,还有李墨菲。走吧,带你去吃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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