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两年(1/2)
对一位贵族而言,什么最重要?不是华贵的服饰、上等的马车、博学的管家以及私人沙龙的邀请函,而是代表着家族的纹章。
血脉与荣誉的传承,无不体现在这小小的玩意上。从上面的图案,就能猜测到其祖上是什么出身。
比如一位骑士家的纹章,通常是以狮子、野猪这类强悍的动物为代表,而文官出身的家族,图案多半是鸟类以及花卉。
假如纹章上的飞鸟是一只鹈鹕或者天鹅,十有八九,此家族曾经有位成员担任过教会的高级神职者。
紫色的盾形底层上划出三道黄色斜条纹,整个图案的正中,是一只黑色的乌鸦,这既是弗莱尔勋爵家的家徽。
福兰的祖父,是一位在军队负责处理情报的秘书官,缜密的计算使他赢得了相当不错的名声。
在军队任职的情报官,获得爵位后时常会将乌鸦作为纹章最显眼的地方,警戒者和告死者,乌鸦在世人的心目中有着如此的含义。
现在弗莱尔勋爵的家徽上,多出了一些小小的天平样布边,司法界的老资格检控官都爱这么做。
嗯,在旁人看来,福兰确实是位司法界老手。虽然他坐上正式检控官的职位才刚刚两年。
他不是那种庄重威严,光凭不带丝毫喜怒的面孔就能让嫌疑犯和律师觉得不安的强硬派检控官,他总是宁静地坐在审判席上,脸上挂着温和得有些羞涩的浅笑,仿佛是个刚出茅庐,第一次见识大场面的记录员。
但从这位记录员嘴里吐出的话语,刻薄得要命,专门瞄准对手的软肋,再顽固的犯人,再狡猾的辩护律师,在他手下也走不了几个回合。
比起天际震耳欲隆的雷电,在火yao库旁无声无息燃烧的小小火苗,更叫人感到恐怖。
假如一场审判如同一出的歌剧,福兰无疑是最耀眼的演出者,他支配着庭上所有人的情绪,他的话语仿若沾染上了魔力,无论是观众还是敌手,都被牵引着随着他的步伐喜、怒、哀、乐。
只要站在那庄穆的审判台前,他就是无所不能的先知,再繁复的案件也难不倒他。
圣福兰,这是贵族第一法庭的员工们私下给他的外号。
所有人都猜测,过不了几年,弗莱尔先生将会成为费都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检控官。
这种说法来源于福兰的杰出能力,更来源于莱因施曼对他的支持。
谁都知道,福兰.弗莱尔,是金雀花繁茂根茎上的一部分。
两年内,至少有十五起关乎到金雀花家族利益的案子,福兰都做出了倾向于自己人的判决,“莱因施曼家的忠犬”,不怀好意的人都这么称呼他。
但无论如何,喜欢他的人和嫉恨他的人,都承认或者不得不认同,这位二十五岁的青年人,有着比年龄更加老成的智慧。
刚刚在餐厅享用过美味的佳肴,宾客们心满意足地聚集在大客厅,三三两两的分组高谈阔论着,十数位的侍者来回穿梭在人群之间,客人偶尔从侍者手托的盘子上取过一杯养胃的葡萄酒,然后把精神再度投向正在讨论的话题之中。
几乎都是由司法界人士参加的聚会,话题自然离不开法律。
一群法官和检控官在兴趣浓厚地谈论着前不久刚发生的一桩奇案。
费都老区有一块约五平方里,被斑斑驳驳的铁栏杆圈起来的区域,属于死者长眠之地。近一个世纪来,这座城市墓园,至少埋葬了十数万名死者,新旧不一的墓碑密集得宛若雨后湿地里冒出来的蘑菇,地方实在不够用,只好一层一层地相叠埋葬。
夸张点说,随便从墓园一角朝下挖,挖到十几米的地下,仍然能看到骸骨。
虽然教会的墓地富丽堂皇,但那只提供给花得起价钱的有钱信徒,普通的费都市民,能够为逝去的亲人提供的,惟有厚实点的棺木和尽量靠上点的墓地。
在三个星期前,这块为市民们提供安息之所的地方,像花园里闯进了头莽撞的大马般,被弄得凌乱破碎,无数的尸骨被从地上挖出来,布满了各个角落。没人知道这是个恶作剧还是某个灾难的前奏,悲伤的人们无法辨认满地的骨头到底哪块属于自己的亲人,只好一起动手,挖了个大坑,将它们统统埋了进去。
事情还没有结束。
而两个星期前,骚乱又开始了,这次轮到教会的神圣墓园,当几位贵族老爷在看到自己先父的骷髅被随手挂在栏杆的尖顶上时,愤怒涌向了什么线索都没找到的巡警队。
据说安姆探长在几宿没睡后,瞪着全是血丝的眼球,对着前来施加压力的大人物吼道,“要么让我睡觉;要么把我活埋到墓地里去。”
“太可怕了,我想费都出现了一个变态狂。”
“噢,幸亏我们家的家族墓地没有受到骚扰,出这事后,我马上请了十名守夜人。”
“巡警队调查后,提出了一个奇特的理论:从那些骸骨的姿势和墓穴里泥土的痕迹来看,骨头们仿佛从梦中醒来,自己从几米深的地下爬了出来。”
“哈,那位探长玩上瘾了,自从几年前那著名的午夜屠夫杀人案,他声明是魔鬼所为后,现在又咬定有亡魂作祟。不过得承认,这真是个好说辞,将一切都推给超自然因素而不用背负任何责任。”
“那么下次开庭时,我将理直气壮地对嫌疑犯说:‘虽然缺少证据,但前天夜里,审判的圣徒来到我梦中,亲口述说你犯下的罪行,所以,我们准备烧死你’。”
检控官们嘲笑着,反正抓捕犯人取得证据的工作,自有前面的巡警厅去完成,他们犯不着为此过于伤神。
除此之外,检控官们也是男人,男人的话题当然也离不开女人。
而金雀花家的大小姐时常是这个话题的焦点。
此刻焦点人物正坐在贵族法庭总法庭长卡门伯爵的身边,貌似亲密地交谈着。
姑娘的打扮很随意,白色的女士呢子西装和裤子,与平时在法庭没什么两样,只是把总是束在脑袋后的马尾辫放了下来。
怎么看,佩姬.唐.莱因施曼都不属于标准的美人,五官虽然精致,但面部的线条过于刚强了些,嘴角时常挂着刻薄的浅笑,行动也大手大脚,眼神凌厉得使人不敢逼视。但这些缺点融和在一起,反而产生了奇妙的美感,仿佛她天生就适合“洒脱”“帅气”等属于男人的词汇。
所以在圈子里,不少自认为门当户对的人,曾经对她发动过热烈的追求,不过并没有结果。
至今,人们都没发现佩姬有亲密的男友,除了持续两年的诽闻男主角:福兰.弗莱尔。
在谈论佩姬时,少不了也得把福兰牵扯出来,品头论足一番。
“靠性能力朝上爬的家伙。”这是恶毒的评价。
“至少是个聪明人。”这是中立的评价。
“还算帅哥,看模样是弱攻,又似乎是强受。”呃,这是某种生物爱慕的评价。
福兰独自待在宴会厅旁侧的吸烟室里,抚mo着皮质香烟夹子细腻的外纹,盘算是不是再来上一根。
自从他的烟瘾涨到了一天两包的地步,安玫就强迫他节制。
方法就是福兰口袋里的香烟夹子,一天只允许放上七根烟。
“七是个好数字,传说光明之印创造天与地的天数。”安玫扯着毫不搭界的事强调,“我可不想你变得满嘴烟垢,那样接吻会变成一种痛苦到窒息的酷刑。”
现在夹子里只剩下一根烟,福兰拿不定主意,是立刻享受一番,还是留到睡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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