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节 - 我叫楚中天(2/2)
而且还有两三个不比机身便宜多少的镜头,似乎很复杂的样子,嗯,都是国家和人民买单,就算放狗咬人也得配个好颈圈是吧。
这东西不仅精密地不亚于电脑,还有极为精细的光学标准,偏偏金币刚刚对电子学入门,还没来得及对光学有所深入,连金币对这台昂贵的败家货也表示毫无能力,是少数它无法解析的电子数码产品。
“能不能借我瞧瞧!”对铺的年轻人看着林默完全是一副生手的模样,笨拙的摆弄着这台堪抵他几个月工资的相机,这个眼馋劲儿就不用提了。
“你会使?!”林默毫不介怀地将相机递过去,这个年轻人,个子不高,却是精瘦,皮肤虽然白晰但有些粗糙,不似皮肤细腻的南方人,就像是个出来旅游的白领小资。
“平时也比较喜欢玩!我叫马军!来自北京,到伊宁去找我同学玩。”戴着墨镜的年轻人喜出望外地接过相机,丢下了墨镜,像宝贝一样将相机抱在手里,熟练地拔开了电源,左右调整着参数,拿出相机包里的镜头,反复试装,对着车外不断瞄着,这么昂贵的一台机子在手里,感觉骨头都轻了不少。
“我叫楚中天!”林默的新化名之一,情报组为林默准备了好几个身份,分别为行动前和行动中使用,这名为“楚中天”的正版伪身份证安安稳稳地插在他的钱包里,不论哪个公安局都查不出问题。
马军点了点头,露了个善意的微笑,算是认识了,手上的相机却让他有些痴迷,摆弄个不停,仿佛这个相机他原本就很熟悉似的。
“呵呵,不好意思,玩得有点入迷了!”马军玩了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发觉林默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熟练地玩着这台外号“无敌兔”的佳能牌单反相机。
“这个相机是我刚买,还不太会用,看你用得挺熟,能教教我吗?!”林默看对方玩得熟练有些眼馋,不可否认,林默虽然脱离了电脑盲的群体,但除了简单的电子产品和战斗机操作外,再复杂些还是要抓瞎。
马军那个羡慕嫉妒恨啊,拿着这么好的机子糟蹋居然是小白,敢情是新机拿出来练手的,倒是看在林默大方的份上,毫无保留,极为负责地当好了这个老师,为这个初识的朋友讲解如何使用。
林默的学习能力倒是很快,若是光靠背说明书来掌握,估计得花上一段时间,难得碰上个玩单反相机的高手,何必舍近求远,倒是乐在其中。
“楚中天,你这是去哪儿啊,带这么好的相机?这镜头也不差啊!”马军一边指点着林默如何操作相机,对着车厢外的景致调整镜头的光焦,一边顺口问道。
情报组早就为林默准备好了一整套详细的台词,任何问题都可以毫无漏洞的对答如流,林默就是这么照本宣科的回答:“去哈萨克斯坦的中石油援建项目打点零工,顺便旅游,看看中亚的风景,如果顺利再去欧洲玩玩。”
“你可真想得开!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你这一路下来可是相当于在走丝绸之路啊。”不得不说马军的摄影技术出乎林默意料之外,由浅及深的现场教学,很快就让林默将这台新机玩上了手,还能咔嚓咔嚓拍上了几张,放到笔记本电脑上一看,拍摄质量也算初入了门。
“差不多吧!马军,你的技术可真不错!谢谢你教我了!”林默倒是有些欣喜,列车上随便碰到同行的,也能解决自己的一点小问题,到是意外的惊喜。
“小意思!你的机子可真不错,小心保养,别让风沙把镜头给磨了,这东西可娇贵的很。”马军好心提醒着,之所以愿意这么主动教林默,一方面除了自己也想过过手尝个鲜,另一方面也不想这么好的东西明珠暗投,被不会使用的新手给糟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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