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到S市(1/2)
不同于l市,s市是一个沿海城市,而宫肃靳知道傅恬静喜欢大海,所以给她安排住的公寓就是临近海边的。原本他是打算让她住在他的别墅的,况且他的宝贝女儿对于这个小姑姑也是喜欢得紧的,只是这个提议被她一口拒绝了。
虽然一开始有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拒绝自己的提议,但听完她的解释之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的担忧和考虑都是有道理的。他现在是s市最大的娱乐传媒公司的老大,而她来s市为的就是要在娱乐圈里混出一番名堂来的。
两人间适宜的传下绯闻是必须,但若是让狗仔掌握了他们在“同居”的证据,或者是查出他们其实是同母异父的兄妹的事实,那可就不好玩了。
是的,傅恬静所谓的要在s市闯出一番事业,也借此寻找真正的自己的选择,其实就是进入称之为大染缸且鱼龙混杂的娱乐圈,成为一名当红歌星。
当初乍一听到傅恬静说要成为一个歌星的时候,宫肃靳也和楚翩翩她们一样,先是觉得不可思议,但最后也都没多说什么就尊重了她的选择。反正只有他这个哥哥在她身边,就没有人可以欺负她的。
而且让看着她信心满满地向他保证一定会在娱乐圈闯出一番天地,他就觉得欣慰,心想有事情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总是比她继续陷在一段刚刚失去的恋情里无法自拔要好得多的。
至此,傅恬静要进军娱乐圈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对于唱歌,她从小就是喜欢的,而且也是有天分在的。小时候父母送她去学习声乐,那长着一只小虎牙的声乐老师就曾经说过她不仅声线好,也很容易就掌握了发音的技巧,后来她这个声乐老师眼里的可造之材也确实成为了其得意门生。
其实一开始傅恬静兴起一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惊世骇俗的决定时,心里也是打鼓的,可后来想想,要从一个乖乖女大变身,这种可以大放异彩的机会就不可以错过。
她是知道自己唱歌好听的,甚至以往的每次同学聚会,周围的同学都不免会鼓动她上去唱上几首,几乎每个听过她唱歌的人都会赞上几句诸如“真是享受”或者“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这样的话。
久而久之,对于自己唱歌好听这回事,她这么一个不甚骄傲的人都起了得意洋洋之心,因此才会在离开简奕之之后,想到自己能做出什么让他另眼相看的事情时,第一时间想到了要做一个歌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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