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宁可跟一个离过婚0带着孩子的女人过(1/2)
安茜还没来得及回答,便听见身后楼梯间传来安燃的脚步声,她抱紧自己的手提包,头也不回的狂奔,可她一个女孩子,又穿着高跟鞋,哪有安燃这人高腿长步子大跑的快,几步就将她追上,先是一把抓住她飘荡在身后是长发,然后扭转了她的肩膀,安茜尖叫一声,捂住自己的后脑勺,凶巴巴的朝安燃喊了一句,“你干什么!”
“钱拿出来!”安燃大吼,抢过她的手提包开始乱翻一气,他还穿着白色的浴袍,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脚上的拖鞋跑飞了一只,赤脚站在冰凉的地面。
兄妹两人就这一个小手提袋差点厮打起来,最后安燃仗着自己的身高,举起她的包,开口朝下稀里哗啦的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抖了出来,一瞬间,纸巾唇膏,整钞零钱,充电器小镜子小木梳,乱七八糟的掉了一地,安茜顾不上他手里的皮包,直接蹲下身去捡散开一地的百元大钞,安燃怒其不争的拽着她的胳膊将人拉起,一耳光扇了上去,“安茜!你能不能给我像个人!”他推了安茜一把,弯身捡起地上的钱,整理好,想起浴袍上没有口袋,直接把手伸进浴袍,别进内库里,然后裹紧浴袍,瞪着泪眼婆娑安茜,“哭哭哭!就知道哭!偷钱的时候怎么没想着能挨打!”他气愤的扫了地面一眼,发现一个小东西,顺手捡起来,“你偷钱就算了,你偷个小奶瓶干什么!”
“你一个大男人买这么可爱的东西做什么!不是给阮阮买的吗?”
安燃一怔,眨了眨眼,不耐烦道,“废话!不是给她的难道我自己冲奶粉喝啊!”
“你宁可跟一个离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过也不跟我是不是!”
“是!离过婚带着孩子起码她不姓安!这是问题的重点吗?重点是你他妈又来偷钱!我明天就换锁!你再进来别怪我报警!你哥让你折腾的都快卖身买饭了,你还嫌不够是不是?你以为你还是5岁,不给你糖你哭一场闹一场就到嘴边了?滚滚滚,再来我这看我怎么揍你!”他抬腿踢了一脚地面的手提包,打着一只赤脚往回走,心情不够好,没情绪和霍朗调侃,扫了他一眼,随口应付道,“懒懒不在。”而后,趿拉着一只拖鞋上楼。
作为一名聪明又识相的旁观者,霍朗一直安静的倚靠着自己的车门不言不语,甚至对安燃那毫不客气的交代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奋起还之。
一阵小风吹过,散在地上的几张零钱刮到了霍朗的脚下,他弯腰捡起,夹在两指之间,等着安茜过来拿。
安茜将散在地上的东西一样样拾起,肿着半边脸走到霍朗面前,接过他手里的零钱装进包里,哽咽着说,“谢谢。”
“不客气。”他算做礼貌的回应。
安茜握着包链的手腕微微发着颤,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就被安燃这么给打了,还指着鼻子骂是小偷,她难过至极,尤其是在连一个陌生人都能如此温柔的同她讲话的时候。
当然她所感受的温柔,全是她一己想象,霍朗并不觉得自己温柔,最多算平和,毕竟安茜偷的不是他的钱,他没有不平和的理由。
安茜就这样像负荆请罪的一样,站在他面前低着头哭,霍朗等的太久,见她仍没有哭完的意思,于是抬了抬手,刚想说,要不然你站到一边去哭,我要开车走了,结果话未及口,便被安茜误以为他是打算借她一个臂膀哭泣,让她顺势扎进了自己的怀里。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霍朗的另一只手臂瞬间横在两人之间,挡住了她扑进来的动作,态度十分严谨严肃的对她说,“安小姐,你会错意了,我是想请你站到一边,别让我打开的车门打到你。”
安茜错愕的睁大眼睛,半面脸肿着,凄凄楚楚。
霍朗不着痕迹的将她礼貌推开,“掉眼泪,应该找一个在乎你的人看,不然的话,还不如找一片草原。”
说完,打开车门上车,倒出停车位,驱车离开。
霍朗不反对男人该有绅士品格,但他不做绅士也并不会触犯法律,见到陌生的漂亮女人受伤便立刻变身温柔骑士去安慰的男人,10个里有8个是名副其实的色狼,剩下的两个,一个是闷骚宅,有贼心没有贼胆,最后一个,便可能是这个女人的亲戚。
酒店的房间里还飘荡着他的提拉米苏蛋糕香气,淡淡的咖啡香甜。
沈茂说给他准备的房子已经安置的差不多,找人彻底的打扫一遍就可以先住着,再需要买些什么东西让霍朗先买着,记得找他报销。
霍朗是不缺钱花的人,但他这人几乎抠门到了人神共愤的境界,沈茂曾经说过他,小狼,你听没听过中国有句俗语,叫做有钱不花,死了白瞎。当时霍朗是点了点头,说,听过,不过,我宁可死了白瞎,也不想当睁眼瞎。
霍朗所做的那些善事,虽然是发自内心的善举,但是他从未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刷出过一块钱。他结实了几名非常喜欢卖弄手段追求名誉的企业家,创办了何善基金,主席不是他总裁不是他,他不需要借用这种善举来完善企业的名气,他在做着一件问心无愧的事,所以他不捐款也心安理得,他可以拉来大把捐款的人,每次回到美国就会陪着母亲出席各种社交场合,想尽办法让那些真企业家变成伪慈善家,然后带着一飞机的物资回到贫瘠的土地。
他的衣服从名牌到高级定制,件件是当季的最新款,却没有一件是他自己买的,全是母亲给他订好,随着他的步伐邮寄,他想了想近十年来自己最大一笔对旁人的花销,就是给巫阮阮买的那身长颈鹿居家服,花了八百多块钱,然而付钱的时候,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难以忍受,这足以再一次向他自己证明,他是喜欢巫阮阮的,否则,他会直接让她穿着病号服回家。1d548。
霍朗似乎从来都是一个做事十分有计划性的人,他不是不温柔,也不是很贫穷,他只是想攒着他最真的情感和最贵的财富,等他爱的女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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