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机器和大工业(二十)(2/2)
9、工厂法(卫生条款和教育条款)。它在英国的普遍实行
工厂法的制定,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式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正如我们讲过的,它象棉纱、走锭精纺机和电报一样,是大工业的必然产物。在谈到工厂法在英国普遍实行之前,我们还要简单地提一提英国工厂法中与工作日的小时数无关的某些条款。
撇开卫生条款中使资本家容易规避的措辞不说,它的内容也是非常贫乏的,实际上只是就粉刷墙壁和其他几项清洁措施,通风和危险机器的防护等做出一些规定。我们在第三卷里还会谈到,工厂主曾怎样进行疯狂的斗争,反对这些要求他们拿出少量的钱来保护他们“人手”的四肢的条款。在这里,再一次光辉地证实了自由贸易论者的信条:在一个存在着对抗利益的社会里,人人追逐私利,就会促进公共福利。举一个例子就够了。大家知道,在过去二十年间,爱尔兰的亚麻工业以及随之兴起的打麻工厂,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864年那里的打麻工厂已有约1800个。每到秋冬两季,一些完全不熟悉机器的人,主要是少年和妇女,即附近小租地农民的妻子儿女,便定期地放下地里的活,到打麻工厂从事往527辗压机里装填亚麻的劳动。这里的事故,按其数量和程度来说是机器史上根本没有先例的。只在基尔迪南(在科克附近)的一家打麻工厂里,从1852年至1856年就一共发生6起造成死亡和60起造成严重残废的事故,而所有这些事故本来只要花几先令,安上一些最简单的装置就可以防止。达翁帕特里克各工厂的合格医生冯·怀特,在1865年12月16日的官方报告中说道:
“打麻工厂里的事故可怕到了极点。大多都是身体被铡掉四分之一。受伤者的通常结局,不是死亡就是变成残废,痛苦终身。国内工厂数量的增多当然会扩大这种可怕的结果。我相信,通过国家对打麻工厂的适当监督,可以避免身体和生命的大量牺牲。”
为了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最起码的卫生保健设施,也必须由国家颁布强制性的法律。还有什么比这一点更能清楚地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呢?这里仅仅是“市场失灵”的问题吗?
“1864年的工厂法使陶器业的200多个工场进行了粉刷和清扫,这些工场已经有二十年或者根本就节制了这一类的工作。这些作坊里雇有27878个工人,他们直到今天还在过度的日间劳动甚至往往在过度的夜间劳动中,呼吸着极端有害的空气。这种空气使得这种在其他方面危害较少的职业也成为疾病和死亡的温床。工厂法使通风设备大大增加了。”
同时,工厂法的这个部分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其本质来说,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我们一再指出,英国的医生曾异口同声地宣布,每人起码要有500立方呎的空间才能持续地工作。好了!既然工厂法通过它的各种强制性规定间接地加速了较小的工场向工厂的转化,从而间接地侵害528了较小的资本家的所有权,并确保了大资本家的垄断权,那末,法律关于工场中的每个工人应占有必要空间的强制规定,就会一下子直接剥夺成千上万的小资本家!就会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基,也就是说,会破坏大小资本通过劳动力的“自由”购买和消费而实现自行增殖。因此,工厂法在500立方呎的空间面前碰壁了。今天中国的许多法律法规也在“招商引资”面前碰壁了,进而被废弃和修改了。卫生机关、工业调查委员会、工厂视察员,都一再强调500立方呎的必要性,又一再述说不可能强迫资本接受这一点。这样,他们实际上就是宣布,工人的肺结核和其他肺部疾病是资本生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