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1/2)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35-1
耕地保护特殊政策
一、基本概念
耕地特殊保护政策,亦称耕地特殊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基本政策、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此项特别规定,是由制度物权法和政策物权法严格规范与调控的特殊的不动产物权保护制度,是关于农村专项土地产权变动与严格控制条件的严格规定,也是各级政府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土地监管任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田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共有的土地。
耕地特殊保护制度,是兼国家集权与放权、政府征地权与督察权、社会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政府权益与农民权益相平衡的双重性权利与义务的特殊物权制度。表明耕地不是一般商品,不能与一般的商品交换法则和一般的物权置换法则划等号,耕地的物权价值大于经济价值,政府的责任范围大于权利范围,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重于眼前利益,基本农田保有量重于征用量,制度物权法系的威权力重于其他物权法系的威权力,由一系列法律关系和政策关系来规范与调整,适用于特殊的法律关系、物权关系。
此项特殊政策是根据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稀少、耕地沙漠化贫瘠化和荒芜化不断蔓延、土地后备资源贫乏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全国商品粮油短缺、工农业协调发展趋向失衡等国情,国家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保护子孙后代根本利益的宗旨,制订土地管理的长远的战略规划和设计蓝图,采取层层监管和群策群力办法,制止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和耕地的不合理合法占用,严厉打击各种批地、征地、占地、圈地、用地、卖地、换地、抵押土地等非法行为的专项产权保护制度。
由国家干预形式严格保护耕地的总占有量,严格控制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过多过快地占用大量农田,是从国家长远战略目标考量的正确主张,防止工业与农业发展过度失衡、发生大规模的饥馑和社会****。各级政府既是耕地的征地权人,又是耕地管理的责任人,由于征收利用耕地是一项非常特殊的政策,其意义十分重大与深远,故原则上应当义务大于权利。征地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与消灭需要依据特别物权法法来执行,不能与普通物权法那样设立、变更、转移与消灭,哪怕房地产业玩的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而征收耕地则必须实行计划经济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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