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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掟上今日子的挑战状 第三话 今日子小姐的暗号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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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丸いと四角いが仲違い

逆三角形では馴れ馴れしい

直線ならば懐っこい

圆的和四方的关系不太妙

倒三角形的话完全没在客套

如果是直线又很爱示好

2

善恶的基准,简直跟暗号没两样——结纳坂仲人经常在想,真希望有人能把「好事」和「坏事」整理成一览表。

要是老实说出这种想法,大概会被人骂「难道你连好事和坏事都区分不了吗?」然而就算是被这样斥责,也要等到挨骂了,才会知道「原来这是不能说的」。平心而论,光是只看到有人被骂,也无法断定骂人的人就是对的。那些人或许只是嗓门大了些、主张明确了点——不能说嗓门大的人就是对的,也不能说因为主张很明确就是行善。这些都显然不足以做为基准。

那么,什么才能做为基准?

无论结纳坂再怎么渴望,世上依旧没有可以解析「好事」与「坏事」的暗号表——「这种事只要用常识想一下就能做出判断了吧」的指责,说穿了也只是基于一定的经验法则,他还没有别扭到会想要正面否定这种思维,但如果再深入地思考下去,这种「常识」与「没常识」之间的界线,其实还挺吊诡的。

在某个地区是很友好的问候,在别的地方却代表挑衅——这种事屡见不鲜。即使没有恶意,所作所为也会被认定是「坏事」。姑且不论到底是行为不好,还是无知不对——只是,他怎么也无法克制自己想要对「区分好坏」这件事做个清算的心情。

不,如果是问候或肢体语言、用字遣词的问题,还可以视为是文化上风土或习俗的差异——但要是这样就能解释一切,那么这一切也不过只是单纯的生活小知识,或者是当做趣味笑话就可以一笔带过的戏言。

然而,也有不能当做戏言带过的情况。

倘若是尚未白纸黑字的文化差异,在日本只要用不置可否的微笑,在欧美则是用摊开双手、耸耸肩之类的姿势,就可以不痛不痒地轻轻带过——但如果是明文规定在法律之中的,又该怎么办呢?

法律书。

将「好事」与「坏事」分门别类地条列出来,用以解析善恶的暗号表——换个角度来想,那的确是结纳坂所企求的一览表。可是,当他亲自去细读了六法全书,才知道法律原来可以有无数的解释空间。

所谓法律本身,几乎就是被暗号化的文章——同一则条文可以衍生出截然不同、完全相反的解释。而法学专家们则在法院里实际进行「哪边的解释才正确」的论战。

的确,如果不预留解释空间,就会变成不知变通的死规矩儿,但是正因为可以有太多种解释,要是严密地解释法律,就会产生无人不是犯罪者的矛盾——没有人这辈子不曾犯过罪——或许这才应该纳入常识的范畴。

就算要结纳坂不要从字面上说文解字,应该要好好探索法律之所以为法律的意图,可是所谓的「意图」仍让他感觉是面目难辨、难以捉摸的——要具体指出症结,不如用譬喻的方式会比较容易理解。以足球为例,世人常说越位之所以要判犯规是因为「很卑鄙、不够绅士」,但如果越位是种卑鄙的行为,那发动诱使对方越位的越位战术不就更卑鄙吗。

这种无视立法意图地滥用法律——说得直接一点即为「恶用」的情况,其实随处可见。另一方面,不合逻辑,甚至是不合理的条文也是不胜枚举,如果光看其立法意图,通篇就只像是基于一场误会,或是怎么看都觉得只是当时政权基于一己之私而订定的「善恶基准」,也是多不胜数。

所以,法律也是离正义或正道千里远的。

充其量就是堆条文——不过是些条列式的文章——法律不见得是用来规范道德不道德的尺规,有时想来做善事,却被这些规定或惯例挡在面前,弄得绑手绑脚,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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