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钝刀子杀人(1/2)
“钝刀子杀人”这句话,现在往往用来形容:某人卡住一些事情的关键,进行反复拖拉折磨、故意刁难的行为。
但是“钝刀子杀人”这句话,最早是说刑场上的一种现象。跟您提个人儿,大概您就能明白这是个怎么样的含义了。
“谭嗣同”这个名字大家应该不陌生,他是近代史上着名的“戊戌六君子”之一。当年变法失败,谭嗣同明知即将身死,却不肯逃亡国外避祸,在狱中留下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迈诗句。
他就被慈禧这老邹婆点名,安排了“钝刀子杀人”的关照。所以家属即使愿意花钱打点,竟然也没人敢收。因为这个事儿,可是上边“关照”下来的。所以刑场之上,谭嗣同足足被砍了三十多刀,才结束了这份受罪。那个血腥的场面不难想象,可见这“钝刀子杀人”,是何等的折磨呀!
都说身在公门内,必然好修行,其实这只是劝人向善的说法。然而实际中的情况却是: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古时候的衙门,遇到清廉的官员还好,否则那就是一个张开大口的“吞金兽”。不仅打官司要使出钱去运动,就是受刑这种事,也得花钱打点衙役,因为花钱和不花钱的待遇也不一样。万一前边的运动都白瞎了,最终还是得上断头台。那么对不起您嘞!最好还得给刽子手打点一下。
有人可能会说了,这命都保不住了,怎么还得给刽子手花钱呢?这意义在哪里呢?他大概率不能帮我劫法场吧!
这确实是您想多了,花这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刽子手给个痛快,别遭受“钝刀子杀人”的待遇。
可能您又得疑问了,这也太缺德了吧!再说这种事情也不应该被允许吧?
然而事实上还真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最后的砍头不去打点,犯人也还是难免要受罪的。
在各位印象里,砍头这种事似乎很轻松,鬼头刀一落,“咔嚓”一声人头落地,这事儿就算齐活了。
那只是影视剧里的表现,现实还真就不是那样!
为什么会出现“钝刀子”杀人这种事情,就得听我给您细说说原因了。
先说刽子手并不是时常有活儿干,古时候能被判“斩立决”的,那真是极其稀有,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这其中有一套流程,地方上审理了案子以后,不是自己就能安排杀头的,得先报给刑部审查,核对没有问题之后获得批准,然后统一把死刑犯安排到秋后问斩。
所以古时候的刽子手,一年工作时间只有三个月,而这把砍人头颅的鬼头刀,绝大部分时间都要裹上公布,摆在庙里供起来。
您就想吧,那可不是不锈钢材质,哪有不生锈的道理?而且人的骨骼其实很硬,用过的鬼头刀上边会有很多缺口。但是您可注意了,绝对没人去打磨它!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不能获得个痛快地“一刀斩”,是不是就很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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